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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四年选民登记运动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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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四年选民登记运动今日(三月九日)展开,合资格而尚未登记为选民的人士,请在五月十六日或之前登记,以便其登记资料可被纳入今年七月底发表的正式选民登记册。

  选举事务处发言人今日说∶「凡持有身份证明文件、年满十八岁及通常在香港居住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均有资格登记为选民。」

  「已登记的选民无须重新登记,但其住址或其他登记资料如有变更,应尽公民责任,在六月二十九日或之前通知选举事务处。」

  选举事务处今日起,在电视台、电台和网上平台推出政府宣传短片及声带,在报章刊登广告,亦会在多个地点包括各区巴士站的灯箱展示宣传海报,呼吁合资格的人士登记成为选民,以及提醒选民更改住址后须通知选举事务处。

  选举事事务处亦会于本月中向新落成私人屋苑及公共屋邨的住户发出呼吁信,提醒他们更新住址或登记成为选民。

  发言人说:「为了让更多年青人接收到有关选民登记信息,选举事务处会继续加强针对年轻群组的宣传。」

  宣传措施包括在公众经常浏览的网站和流动装置的应用程式刊登广告。另外,选举事务处亦在入境事务处辖下的人事登记办事处设立选民登记柜枱,协助领取成人身份证的年青人登记为选民。

  选举事务处亦透过中学探访计划,呼吁学生年满十八岁即登记成为选民,并于大学、大专院校及中学张贴宣传海报作相关呼吁。另外,选举事务处正积极物色有年青人参与的大型活动,以便于有关场地提供登记服务及宣传。

  为支持环保,选举事务处鼓励选民提供或更新电邮地址,以便收取选举资讯。

  选民登记及更改资料的表格,可于选举事务处、各区民政事务处及公共屋邨办事处索取,亦可于选民登记网站(www.voterregistration.gov.hk)下载。

  填妥的表格可邮寄到湾仔爱群道32号爱群商业大厦10楼选举事务处或传真至2891 1180。

  如有查询,可致电选举事务处热线2891 1001。



2014年3月9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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