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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北京会见传媒谈话全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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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德江的说法是否明显已为普选设定了限制,表明「公民提名」或「政党提名」是不可行?

行政长官:《基本法》的规定是很清楚的。《基本法》经过五年的谘询和起草,时间是在一九九○年,即二十四年前已经颁布了,一直没有修改,因此中央政府的立场和特区政府的立场亦没有改。我们做二○一七年的普选要根据《基本法》,提名的问题在《基本法》中我们已经讲得很清楚,是由一个「提名委员会」提名后普选产生。

记者:想问一下,你早前跟王光亚主任会面差不多两个小时,可否说说你们两位其实谈了什么,是否包括政改上特区政府有一个强硬的立场?以及「个人游」方面,因为张德江都说,港澳办会跟旅游局谈,有否跟你谈到怎样具体处理「个人游」问题?

行政长官:我们就一系列的问题,向王光亚主任就特区政府的看法交换了意见。当然,这个包括了大家都相当关心的,在政制方面,二○一七普选行政长官的问题,亦包括了大家对香港旅客承受能力的问题。王光亚主任对这些问题是清楚的,而且中央注意到香港就接待旅客的承受能力问题不是第一次。因为大家记得我在上任之后不久,当知道内地准备让深圳非户籍居民「一签多行」来香港,我当时第一时间向国务院港澳办提出特区政府的想法,亦反映了香港社会的想法,而得到国务院的支持和广东省深圳蒥的配合,我们马上叫停了这个已经宣布了的举措。在在说明什么呢?说明特区政府和中央政府,包括国务院港澳办,都是十分清楚香港是有要去考虑和调节旅客和承受能力之间的平衡问题。

记者:特首,想问问这次会谈有没有说单程证审批权的问题呢?

行政长官:没有讨论这个问题。这个审批权的问题在《基本法》里面已经很清楚了。

记者:CY,可不可以讲一下你究竟何时见张德江?是不是在他见人大政协之前还是之后?另外,张德江其实都有提到关于「公民提名」、「政党提名」,是否都是直接向你表达了……

行政长官:听不到后面的几个字?

记者:「公民提名」、「政党提名」、「三轨提名」是否直接都向你表达了这样是违反《基本法》?在《基本法》之外另「搅」一套。

行政长官:我在昨日见委员长,委员长清楚表达香港要落实普选一定要根据《基本法》,而《基本法》的规定是由提名委员会提名的。谢谢。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4年3月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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