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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诈骗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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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五十三岁女子今日(二月二十七日)在区域法院因诈骗被判入狱三十九个月。

  案情透露,被告是一间本地公司的雇员,她於二○一○年九月至二○一一年五月期间,向一所本地银行提供文件以获得总值约一千六百万元的发票贴现及进口贷款。该银行其后怀疑被告所提交的文件为虚假,於是向警方报案。

  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调查发现,被告以虚假的货运商收据及购货订单向银行申请借贷。警方拘捕被告,并落案控告她两项诈骗罪。被告今日被裁定罪名成立及被判入狱。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三百四十八号



2014年2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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