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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房屋局局长与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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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今日(二月二十三日)出席一个电视台节目后,与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有关BSD(Buyer's Stamp Duty),昨日说会认真考虑怎样把那个修订税率再用一个新的形式,现时的考虑是怎样?最快要何时?以及这会不会涵盖在DSD(Double Stamp Duty)里?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两条法例的税项性质或者作用,不是完全一样的,尽管都有需求管理的考虑在背后。因为在DSD,即所谓从价印花税的问题上,它是涵盖住宅物业和非住宅物业,即所有的物业交易的,所以它的考虑与绝粹是房屋问题的是完全不一样。

  在昨日立法会三读《2012年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的时候,我作了一个,都是承诺,即是说政府是会认真考虑议员所提出来,如果是把税率,即所谓俗称「辣招」增加,即所谓「加辣」的时候,我们会不用法案内已经提供的「先订立、后审议」附属立法机制,而是正式有一条修订的条例(草案),让立法会可以按正常的立法程序,有三读的程序,让立法会有更多的审议时间、空间等等。这的确是政府已经决定了会这样做,尽管有些议员说我这个只是「口头承诺」。其实这不只是「口头承诺」,不是我作为局长随意说,这是政府的一个政策承诺。至於说把这个政策承诺写入法例里面,我昨日说我会认真考虑,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我们如果要作一个修订条例,我们都需要去看一看对其他的法例,或者那个修订涉及种种的法律上表述的问题等等,都需要时间去研究的。当然议员自己本身都说,如果我们对这个二○一二年关於买家印花税的条例作这样的一个处理的话,亦都可能会影响到二○一三年有关於从价印花税的,是不是也要这样呢?这些都是政府应该要作详细的研究。

记者:局长,想问昨日有议员在三读的时候提出了一个offer,就是三个月内做好这件事,这个会不会是你们考虑的因素?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我不会用一个时限去限政府怎样做,所以我没有说我们用多少个月(时间)。但我是说得很清楚,就是当昨日这个条例草案通过了之后,我们就会认真去研究、去考虑的,因为时间方面要很视乎各方面的评估是怎样,但我明白议员的意思是,既然政府政策的承诺都可以这样做,那便将这个承诺透过一个修订放在法例内。当然这个概念是成立的,这个都是我们认真考虑的时候,我们知道议员方面有这个期望的。

记者:政府有没有游说议员避席不投票?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当然在政府来说,环绕今次这个条例草案的通过,我们尽量和不同的议员、不同的党派做「工夫」。但是我相信,不同的党派,甚至对这个条例草案有意见的议员,他们在考虑最终怎样投票,当然他们有他们的评估。事实上我在昨日三读的总结发言时,我呼吁所有议员,特别是一些都说是认同这些「辣招」的需要的,认同法例的精神,我呼吁他们留在会议厅投票支持这个立法的。



2014年2月23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4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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