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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七题:日本进口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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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何俊贤议员的提问和署理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数十名曾在二○一一年参与日本福岛县地震救灾工作的美国士兵,早前集体入禀控告东京电力公司隐瞒核电厂严重泄漏辐射的真相,导致他们因饮用及接触受辐射污染的水而患上癌症。此外,日本政府最近发现福岛县多名儿童罹患甲状腺癌,而福岛县的地下水亦受到辐射污染。因此,有市民表示担心可能有受辐射污染的食品进口香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日本进口香港的食品的数量、种类、货值及产地,以及各类食品的进口量占同类食品总消耗量的百分比;当局有否评估,当日本食品因辐射污染问题而需全面停止进口香港时,本港的食品供应会受到什么影响,以及有否制订应变方案(包括推出措施协助业界从其他地区采购食品);

(二)会否向日本当局了解,上述儿童患上癌症与曾进食受辐射污染的食物是否有关;会否即时检讨本港监测食品的辐射水平的设备与人手是否足够、加强对日本进口食品进行辐射水平测试,并研究需否扩大对日本食品进口香港的限制;及

(三)有否计划与日本当局就食品安全事宜建立通报机制,以加强信息互通,并在该机制下订明,当日本当局验出食品或生产食品的水源含有过量放射性物质,或当地有人怀疑因进食受辐射污染的食品而患病时,须即时向本港食物安全中心发出通知及送交相关的检验结果;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自二○一一年三月日本福岛核电厂发生事故后,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便即时以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有关意外核污染后食物内放射性核素含量的指引限值(指引限值)为标准,对每一批次的日本进口食品进行辐射水平测试,以确保食物安全。指引限值的有关标准如下:

碘-131:每公斤100贝可
铯-134及铯-137:每公斤1000贝可

  根据食品法典委员会,若食物内放射性核素含量不超过相关的指引限值,便可供安全食用。若食品被发现含有放射性核素超出指引限值,中心会即时扣留该批次食品,并安排销毁。中心每天在网页公布相关日本进口食物检测概况,供市民及业界参考。

  这项针对所有从日本进口食品的辐射检测,至今一直维持。截至二○一四年二月十八日,中心已检测了约17万6千个日本进口食品样本,大部分由入口层面抽取,当中只有三个从千叶县进口的蔬菜样本在福岛核事故发生不久后,于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被验出辐射水平高于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指引限值,其水平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该三个蔬菜样本已被销毁,并没有流入本地市场。

  在上述三个蔬菜样本被验出辐射水平高于指引限值后,食物环境卫生署署长于翌日(即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发出命令,禁止最受影响的五个县(包括福岛、茨城、枥木、千叶及群马)的所有蔬菜及水果、奶和奶类饮品及奶粉进口香港。除了如上文所述,中心会对每一批次的日本进口食品进行辐射水平测试外,中心亦于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起要求来自上述五个县的所有冷冻或冷藏野味、肉类及家禽,所有禽蛋,及所有活生、冷冻或冷藏水产品,在进口香港前,须附有由日本主管当局所签发的证明书,证明有关食物的辐射水平没有超出指引限值,否则禁止输入本港。这命令至今仍然有效。

  我现就问题各项回覆如下:

(一)根据政府统计处提供的数字,目前由日本进口到香港的鲜活食品主要有肉类、水产、奶类及其制品、蔬菜和水果。上述食品于二○一一至二○一三年占每年同类食品总进口量的百分比由低于百分之一至约百分之四不等(见附表)。中心未备有相关货品货值、产地及总消耗量的资料。

  本港的食品进口来源多元化,来自世界各地的食品,在符合食物卫生要求的情况下,都可以按市场需求进口及分销,让消费者可从更多不同类型和不同价格的食品作出选择。

  政府一直致力确保食品供应充足稳定。上述资料显示,现时不同类别的日本食品只占本港食品总进口量的一小部分,对香港整体食物供应影响不大。

  政府鼓励业界探求新的食物供应、建立包括各地食物供应商的网络,并扩阔食物品种。我们在福岛核事故后,曾向业界了解供港食物的情况,并知悉业界积极拓展其他供货源,包括日本以外其他国家及地区。我们会继续密切留意食品供应及市场情况,并与食物业界保持紧密联系,作出相应行动。

(二)及(三)为掌握福岛核事故的最新发展,特区政府已派员参与国际原子能机构于二月下旬举行的「福岛核事故后辐射防护的国际专家会议」,会议内容涵盖福岛核事故的最新情况、事故对食物安全及人体健康的影响等范畴。

  为预防和监控重大的食物安全问题,中心每天会密切监察本港、内地及其他国家(包括日本)发生的食物事故。在监察到有食物事故后,中心会评估该事故对市民健康的影响,以决定最适当的跟进行动,包括联络有关当局索取更多资料、向业界发出快速警报、派员到市面巡查以了解有关产品有否在本港出售、抽取样本进行测试、发出新闻公报等。在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食物环境卫生署署长亦会考虑根据《食物安全条例》(香港法例第612章)发出命令,禁止进口或回收相关食物,以保障食物安全及公众健康。

  在福岛核事故发生后,中心一直与日本相关的食物规管当局(即农林水产省)保持有效沟通。就个别报道指福岛核电站辐射泄漏污染当地食物,中心已向农林水产省了解事件。

  与此同时,目前日本有关当局在事故发生后已定期公布其辐射检测报告;个别受福岛核事故影响的县份亦有向中心通报其一些食品及水源的辐射检测结果,中心可藉此尽快掌握最新资讯。

  中心目前有足够人手和设备监测日本进口食品的辐射水平。上述检测措施一直行之有效,并会因应最新情况作出调整。中心会继续现时的策略,监测每一批次的日本进口食品的辐射水平,及对福岛核电厂的情况及相关报告保持警觉,并参考日本当局及本港的检验结果,以风险为本的原则抽取样本作辐射检测。

  中心亦会密切监察事态发展,以及其他国家/地方对日本进口食品所采取的最新措施。同时,中心会密切留意和参考国际组织,包括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原子能机构等就事件提出的建议,从而制订本港相关食品的检测策略及适时调整对日本进口食品的监控措施,以确保食物安全,保障市民健康。



2014年2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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