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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就行政长官《施政报告》致谢议案(第一节)辩论致辞(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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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二月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行政长官《施政报告》致谢议案(第一节:经济发展)辩论的致辞全文:

主席:

  首先,我要多谢各位议员,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接下来,我会就金融业几个重要发展范畴作出回应。

人民币业务中心

  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在近年快速增长,已发展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并拥有全球最大的离岸人民币资金池。截至去年底,人民币存款和存款证余额合计超过10,000亿元人民币,约占离岸资金池的七成。

  香港为世界各地的企业提供人民币支付、融资和投资等金融服务。「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即RQFII)计划在去年三月进一步扩大及放宽资金的投资范围限制。另外,人民币香港银行同业拆息定价在去年六月推出后,为市场提供一个可靠基准,作为贷款产品的定价参考。这些发展均进一步提升和巩固香港作为国家的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的地位。我们会继续与内地相关部委保持沟通,进一步深化两地人民币资金的循环,配合国家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我们亦会继续透过《内地与香港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即CEPA)及其他区域合作平台(包括粤港、沪港和深港(包括前海)),进一步加强香港和内地在金融机构、金融产品、资金及人才方面的交流和合作,以达致互惠共赢。

资产管理中心

  截至二零一二年年底,本港的基金管理业务合并资产总值超过12万亿港元,当中约65%的资金来自非香港投资者,证明香港对境外投资资金极具吸引力。

  为落实财政司司长在去年财政预算案提出的建议,我们正联同证监会及相关政府部门拟订立法建议,以订立规管框架容许市场采用开放式投资公司形式成立投资基金,提供多一个选择予业界,吸引更多基金以香港为基地辐射亚洲。我们将在短期内就此课题开展公众谘询。同时,我们正就离岸基金豁免缴付利得税拟订修订建议及谘询业界,旨在把现时的投资范围,扩大至包括买卖於香港没有物业或业务的海外非上市公司,让私募基金也享有离岸基金的税务豁免安排,吸引它们落户香港。

  另外,新信托法已於去年十二月生效。各项改革措施有助加强本港信托服务业的竞争力,提升香港作为主要国际资产管理中心的地位。

融资中心

  在二零一三年,香港首次公开招股集资总额为1,665亿港元,位列全球第二。截至去年年底,香港股票市场的市值为约31,000亿美元,在亚洲排行第二,在全世界则排行第六。香港联合交易所正计划接纳来自更多海外司法权区的公司申请上市。

  我们亦会为推动逐步实施无纸证券制度展开立法工作。这个制度有助提升证券市场的整体效率、加强企业管治、为投资者提供更佳保障,以及提升香港市场的竞争力。我们正在草拟修订法例的条例草案,提供利便引进无纸证券市场制度的监管架构大纲。我们已在上月向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介绍立法建议,并计划在本年第二季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

  在推动伊斯兰金融发展方面,伊斯兰债券现时可享有一个与传统债券相若的税务架构,我们亦刚提交条例草案,以容许在政府债券计划下发行伊斯兰债券。政府会积极配合立法会审议条例草案的工作,以期尽快通过条例草案。

提升市场质素

符合国际监管要求

  我们致力为香港的场外衍生工具市场设立监管制度,并已在去年七月把有关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立法会相关的法案委员会正在审议条例草案。我们期望监管制度於本年内实施。条例草案将有助香港设立适切而有效的制度,履行二十国集团的要求,并与其他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看齐。

  另一项我们正推动的国际金融改革措施,是建立一套有效的处置机制,以处理一些被认为在金融体系中举足轻重,一旦倒闭会影响金融体系稳定的金融机构。我们已在上月初展开首阶段为期三个月的公众谘询,就如何填补现时适用於不同类别金融机构的处置机制与金融稳定委员会建议有关规定的差距,收集公众及业界的意见。我们会详加分析收集的意见,并在今年稍后时间推出第二阶段公众谘询。我们的目标是在二零一五年向立法会提交相关的条例草案。

  银行监管的国际标准方面,香港已按照《巴塞尔协定三》的时间表,於去年实施首阶段的监管资本标准及相关的披露要求。而今年我们会向立法会提交有关流动性标准及缓冲资本要求的附属法例。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现正拟订相应的实施方案,并就有关建议谘询业界,务求制定切合香港金融市场及营商环境的规则,促进银行体系稳定。

优化本地监管措施

  我们建议成立独立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目标是确保保险业的规管架构与时并进,以促进保险业的稳健发展,为保单持有人提供更佳保障,以及与金融监管机构应在财政和运作上独立於政府的国际做法看齐。这将有助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我们正为成立保监局的有关条例草案定稿,并计划在今年上半年提交立法会审议。在拟备立法建议及草拟条例草案的过程中,我们一直与业界保持紧密接触。此外,我们亦已成立了一个工作小组,与业界讨论成立保监局的有关过渡安排。

  因应国际间核数师监管工作须由独立於审计业的机构监察的趋势,政府正与财务汇报局及香港会计师公会商讨,探讨如何使香港的上市公司核数师监管制度更为独立,及提高本地核数师在全球的认受性。此举将有助提升香港的竞争力,巩固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及资本市场地位。我们目前的计划是在今年年中就此展开公众谘询。

强积金制度

  强积金制度是香港退休保障制度的重要一环。过去数年,政府及积金局推出多项措施,完善制度以增加计划成员於强积金制度下的储蓄之余,亦减低未来人口老化对整体社会的压力。我们知道市民大众都关注强积金收费。我们和积金局正积极跟进不同措施及完善制度,促使收费有较大幅度下调。今年重点工作包括制订建议以核心基金作为每个强积金计划预设基金,在上半年谘询公徏,构思中的核心基金将会有收费管制,并按长期投资策略运作,以平衡投资风险和回报。同时,积金局正积极研究实施强积金全自由行的方案,目标是於二零一五年年底前,向政府提交建议。

  有议员提及有关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与强积金的对冲问题。正如行政长官指出,这个是社会关注的议题,涉及不同持份者的利益,对雇员的退休保障及雇主的经营成本,均有影响。政府需要聆听不同界别的意见,通盘考虑,小心研究。

方便营商

  最后,经多年努力和得立法会支持,新《公司条例》即将在三月三日生效。实施新条例将加强企业管治、确保规管更为妥善、方便营商,并使公司法例现代化。新条例生效标志香港公司法的发展迈向新时代,并提升香港作为国际商业和金融中心的地位。我们正进行各项宣传推广工作,为实施新条例做好准备。

  另外,我们亦已展开优化现时公司破产法例的工作,借鉴国际经验,希望精简和理顺公司清盘程序,及加强有关清盘程序的监管,以更有效地管理清盘程序和加强对债权人的保障。就立法建议进行的公众谘询於去年七月结束,绝大部分的回应对这次立法工作及建议都表示支持。我们现正草拟具体的立法建议,计划於今年年中向财经事务委员会汇报谘询总结,及在下一年度将相关修订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

  同时,我们正积极就在香港设立新的法定企业拯救程序,进一步制订有关建议。我们计划在今年就具体建议进一步征询各持份者的意见。

结语

  主席,我谨此陈辞,请议员支持本年度的《施政报告》。谢谢。



2014年2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2时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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