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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总署公布两幅住宅用地招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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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总署今日(二月十二日)公布两幅住宅用地的招标结果。两幅用地的批租期为五十年,地价总计为八亿八千五百八十七万八千八百八十八元。

  一幅位於新界屯门第2区震寰路与良德街交界的屯门市地段第508号的土地,以四亿五千五百八十七万八千八百八十八元批予Enormous Asset Limited(母公司:Easeon Assets Management Limited)。另一幅位於新界屯门第2区良德街的屯门市地段第509号的土地,则以四亿三千万元批予高港发展有限公司(母公司: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地政总署发言人说:「中央投标委员会已授权地政总署把该两幅用地批予出价最高的投标者。」

  除中标者外,其他投标者的名称及其在括号内提供的母公司名称(如有),按地段及公司名称的字母顺序胪列如下:

(甲)屯门市地段第508号
(一)悦意有限公司(信和置业有限公司)
(二)万丰环球发展有限公司(嘉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三)崇启有限公司(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四)Swiss Investments Limited(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五)诚颖投资有限公司(K&K Property Holdings Limited)
(六)崭颖有限公司(Paliburg Holdings Limited及Regal Hotels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七)World Goal Limited(英皇集团(国际)有限公司)

(乙)屯门市地段第509号
(一)启耀发展有限公司(信和置业有限公司)
(二)骏城投资有限公司(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源建有限公司(Far East Consortium International Limited)
(四)香港兴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香港兴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五)立维投资有限公司(南丰发展有限公司)
(六)耀基集团有限公司(Paliburg Holdings Limited及Regal Hotels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七)通旭有限公司(嘉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屯门市地段第508号的地盘面积约为3,109平方米,指定作非工业(不包括仓库、酒店及加油站)用途。最低楼面面积为11,193平方米,作非工业(不包括仓库、酒店、加油站及私人住宅)用途的最高楼面面积为3,109平方米。而作私人住宅用途的最高楼面面积则按照卖地条件中的相关特别条件计算。发展项目的住宅单位总数不得少於370个。

  屯门市地段第509号的地盘面积约为2,440平方米,指定作非工业(不包括仓库、酒店及加油站)用途。最低楼面面积为8,784平方米,作非工业(不包括仓库、酒店、加油站及私人住宅)用途的最高楼面面积为2,440平方米。而作私人住宅用途的最高楼面面积则按照卖地条件中的相关特别条件计算。发展项目的住宅单位总数不得少於290个。



2014年2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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