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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在立法会会议前会见传媒谈话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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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今日(二月十二日)出席立法会会议前,与传媒的谈话全文: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我想藉这个机会就下个星期恢复二读的《2012年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讲几句说话。这条例草案在立法会的法案委员会审议了超过二十次会议,所以很多论据我们在法案委员会都重申过。最新的情况大家可能都知道,我们会有十条委员会阶段的修正案,是由议员提出来的,政府亦有四条比较主要的修正案和一些技术性的修正案,所以看来下星期辩论这法案的时间会比较长。

  在过去法案委员会的修正案的讨论过程中,议员都提了很多意见,政府方面亦都很细心聆听。有些我们觉得可以采纳的、跟进的,我们尽量都去做,包括就重建项目方面如果证实真是作重建用途的话,为了符合我们政策的原意,即不影响重建,所以我们作了一些修订,希望令到有关的人士可以提早收回退回的税款,时间应该可以提早四至五年。另外在法案委员会亦都有议员关注一些未成年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如果其父母是非永久性居民的话,这会否是个漏洞,我们听取了委员会的意见之后,亦都知道叶刘淑仪议员有一个修正案,所以政府同意采纳这个修正案,由政府提出,收回过往我们在草案中提出豁免未成年永久性居民缴交买家印花税的安排。另外一些争议的,包括公司的豁免,即包括香港永久性居民成立的公司和慈善团体,政府的看法仍然是觉得漏洞太大,很容易造成避开买家印花税这个政策的目标,所以我们仍然维持不会支持这个豁免。

  涂谨申议员提出采用「先审议、后订立」这个程序,这和政府在法案里提出来的「先订立、后审议」,即英文「negative vetting」,的确有很大的分别。我们为什么要提出「先订立、后审议」呢?因为要确保我们任何对税项方面的修正,特别是如果政府是想所谓调低税项,甚至是所谓退市的话,如果市场有重大变化,我们希望是尽早尽快去实行,迅速地去回应市场一些重大的变动。如果是用「先审议、后订立」的话,时间可以是很长的。按照程序,立法会可以一直讨论到会期完毕为止。所以我们在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的主要眼点是要迅速回应市场的需求。根据「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一旦我们把这个修订的建议刊宪之后,便立即生效,而立法会有二十八天可以去审议的。

  另外,最新,廖长江议员提出了另外一种做法,就是透过财政司司长提出一个议案,然后有关对税项方面的修改可以立即生效,不过需要立法会就议案投票表决,假如有什么变化的话,亦都可以有追溯的效力。这是比较复杂的建议和对我们现行处理税项的修改的一些程序,可以说是比较不同的做法。所以政府还需要多一点的时间去厘清有关一些对我们制度上的含意。所以我们稍后在下星期的辩论会比较详细的交代政府的看法。

记者:局长,想问你们现在有没有数过票?究竟你们自己提出的议案够不够票?第二,涂谨申提出的「先审议、后订立」,是因为觉得行政霸道。是否你数过其实够票,所以不需要回应涂谨申的修订?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其实对所有议员提出来的建议,甚至现时提出来正式的委员会阶段修正案,政府都是从一个非常之细心、审慎的态度去面对,如果我们觉得可以跟进,我们其实已经跟进了,包括刚才我提及重建项目方面的安排,以及对未成年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处理,但涂议员所提出「先审议、后订立」,在程序上因为会令市场有一段时间,这段时间最快可能一个月,最长可以几个月,而会令市场无法掌握究竟政府提出的一些相关措施,例如政府要退市,我们要减低有关税率,甚至将税率减至零作为退市手段,究竟这做法最终会否落实,时间越长,市场的观望,种种揣测越多,我们觉得对稳定市场并非好事。

记者:数够票了没有?即可否通过到你们自己的修正案?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我们对每一个修正案,我们都很严谨对待。目前来说,的确有一些个别的议题,我们知道在立法会中,在不同的党派之间、在议员之间,是有一定的争议性。我们不低估在委员会阶段的讨论,对政府来说是很大的挑战性,我们会紧与各党派、各议员的联系,希望解释清楚政府的立场,亦都希望他们整体上,都是支持政府今次的条例草案,令到我们的市场更加稳定。当然,我们从一开始都明白,我们引进买家印花税,或者加强额外印花税,无可避免都会是对社会上某些人士构成影响,包括对公司构成影响。但我们是从整体社会的利益出发,我们觉得如果市场亢奋情绪不受到遏抑的话,造成的负面影响,其实是影响到所有的社会人士,无论是永久性居民或者非永久性居民,无论个人或者公司。所以在权衡下,政府当时决定是要提出相关的管理需求措施。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4年2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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