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二十一题:旧楼重建事宜
**************

  以下为今日(二月十二日)立法会会议上蒋丽芸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市民向本人反映,政府接连推出多项计划以协助旧楼业主检验楼宇及进行修葺工程,反映本港旧楼保养欠佳的问题严重,当中不少楼宇甚至需要重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本港楼龄将会於未来10年超过40年而楼高三层或以上的楼宇数目为何,并按区议会分区以表一列出分项资料;

表一:

区议会分区  楼宇数目
─────  ────
       (二○一五年-二○二四年)
深水桋
油尖旺
九龙城
观塘
黄大仙
西贡
南区
中西区
东区
湾仔
沙田
大埔
北区
荃湾
屯门
元朗
葵青
离岛

(二)过去3年,当局有否定期巡查楼龄超过40年的楼宇,以确定这些楼宇的结构是否安全;如有,当局相隔多久巡查一次;当局有否根据巡查结果把有关楼宇进行评级(第I级:需要进行紧急维修、第II级:有较明显欠妥之处、第III级:只有轻微欠妥之处及第IV级:没有明显欠妥之处);现已巡查的楼宇数目为何,并按楼宇评级及区议会分区以表二列出分项资料;

表二:

区议会分区  楼宇评级
─────  ────
       第I级 第II级 第III级 第IV级
深水桋
油尖旺
九龙城
观塘
黄大仙
西贡
南区
中西区
东区
湾仔
沙田
大埔
北区
荃湾
屯门
元朗
葵青
离岛

(三)是否知悉,过去5年,市区重建局(市建局)否决了多少宗根据需求主导重建项目先导计划提出的申请,以及否决有关申请的理据为何,并按楼宇名称以表三列出分项资料;

表三:

楼宇名称  否决理据
────  ────

(四)是否知悉,市建局在过去5年内完成的项目的盈利/亏损状况;当局有否检讨部分项目亏损的原因,以及制订补救措施,并以表四列出有关资料;

表四:

项目名称  盈利/亏损  亏损原因  补救措施
────  ─────  ────  ____

(五)会否采取措施加快旧楼重建项目的进度;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六)有否考虑征集面积较大的旧区土地进行市区重建项目,以避免在面积细小的地盘建造高耸的建筑物(俗称「刀片楼」、「牙签楼」);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目前全港约有9 900幢楼龄达40年或以上,楼高三层或以上的私人楼宇(不包括新界豁免管制屋宇)。为了处理市区老化和改善旧区居民生活环境欠佳的情况,市区重建局(市建局)在二○○一年五月根据《市区重建局条例》(第563章)成立,负责推展市区更新工作。除重建外,楼宇复修亦是市区更新的重要一环。与此同时,屋宇署亦致力推广适时维修的信息,务求通过公众教育、财政和技术支援、立法及执法行动等多方面措施,与市民一起缔造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

  就问题的六个部分,我的回覆如下:

(一)截至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楼龄达40年或以上,楼高三层或以上私人楼宇(不包括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的分区统计资料如下:

区议会分区    楼宇数目(约数)
─────    ────────
深水桋区       1 200
油尖旺区       1 860
九龙城区       1 580
观塘区          370
黄大仙区         280
西贡区           30
南区           440
中西区        1 460
东区           580
湾仔区        1 140
沙田区           60
大埔区           80
北区           190
荃湾区          300
屯门区           30
元朗区          150
葵青区          120
离岛区           20
         ────────
总计(约数)     9 900

  按屋宇署粗略估计,未来10年,全港达40年楼龄的楼宇将会按年递增约600幢。由於私人业主重建旧楼的速度难以预测,屋宇署未能准确估算未来10年本港各区超过40年楼龄的楼高三层或以上私人楼宇的数目。

(二)尽管确保楼宇安全、定期检查及作出适时维修是业主的责任,在保障市民安全的前提下,屋宇署实施了一系列措施和定期行动,检视楼龄高及/或存在失修情况的楼宇。超过40年楼龄的楼高三层或以上的私人楼宇,如属有关措施或行动的目标楼宇,亦会被涵盖在巡查和检视之列,详情如下:

(i)自二○一二年六月三十日起,屋宇署全面实施「强制验楼计划」。根据计划,建筑事务监督每季会拣选若干数目,楼龄达30年或以上的私人楼宇(不高於三层的住用楼宇除外),向业主发出法定通知,规定其於指明限期内对楼宇的公用部分进行订明的检验及(如有需要)订明的修葺。

(ii)屋宇署每年均会进行「大规模执法行动」,巡查失修楼宇,当中包括根据公众举报及该署从其他渠道得知,可能存在危险情况的楼宇。在上述行动中,如屋宇署发现楼宇有危险,或排水系统欠妥,该署会发出法定勘测及修葺命令。如遇有紧急或严重滋扰卫生的情况,屋宇署会先进行必要的维修工程,然后向业主追讨有关费用。

(iii)屋宇署亦定期派员巡查全港的现存战前楼宇,以检视有关楼宇的安全状况。

  屋宇署在执行上述的措施和行动中,如发现紧急或欠妥情况,会按既定程序即时跟进。该署并没有把已巡查的楼宇按状况另作评级。

(三)二○一一年二月公布的《市区重建策略》,提出市建局日后的重建工作可以更多元化的形式回应业主诉求。市建局在同年七月推出「需求主导」重建先导计划。至今,计划已推出三轮申请。首轮计划共收到25份申请(市建局在当中挑选了3个项目);次轮收到34份申请(市建局在当中挑选了4个项目);第三轮收到51份申请(市建局在当中挑选了数个项目纳入该局二○一四─一五年度业务计划)。

  这三轮「需求主导」重建先导计划申请要符合的基本门槛如下:

(i)申请重建地盘内各地段均需有拥有不少於67%不分割业权份数业主同意提出申请;
(ii)申请重建地盘面积应大於400平方米;及
(iii)地盘内所有楼宇在市建局的楼宇状况调查中被界定为「失修」或「明显失修」。

  市建局在收到申请后,会选出符合以上基本门槛的申请再作详细考虑,包括将所有符合门槛的申请评分。评分的基准包括楼宇失修程度、有关重建可为社区带来的规划裨益多少、现存楼宇住户的居住情况,以及有关重建项目在技术上的可行性等。

  获挑选的项目要在指定时间内得到不少於拥有80%不分割业权份数的业主同意接受市建局的有条件收购建议(包括收购价)及发展局局长批准,才会落实进行。

  在首轮和第二轮的申请中,市建局共选定了7个项目,并均已启动。除其中1个项目由於在指定时间内同意接受市建局的有条件收购建议的业主所持不分割业权份数未达80%而宣告终止外,其余6个项目均已落实进行。

  在第三轮的申请中获选定的项目原应於本年四月一日后才相继启动,但由於其中一个位於启明街的项目情况特殊,经市建局董事会同意及财政司司长批准后,项目已提早在二○一三年十二月启动。

  至於未被挑选的申请楼宇名单,由於涉及业主的私隐及考虑到公布楼宇名单有可能影响有关业主的利益,在未得到该批申请项目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市建局难以透露这批未被挑选楼宇的详情。至於未被挑选原因,部分是未达基本门槛要求,而其他则是未得到较高的评分。

(四)市建局因应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的要求,自二○○九─一○年起,每年均会将已完成项目的财务情况向发展事务委员会报告,已完成并已公布收支详情的16个项目见附表。

  市建局指,该局已完成项目能获取盈利,主要是因为过去10多年地产市道畅旺、价格大幅上升所至。如按照决定为该等项目进行重建时的物业市场价格估算,大部分有关项目是预计会录得亏损的(注:二○○一年市建局成立时的中原领先指数为40.67。此后,指数不断攀升。二○一三年年底中原领先指数已高达118.20。过去12年,指数升幅达290%)。

(五)市建局进行的重建项目,均需按《市区重建局条例》及《市区重建策略》的政策方针落实执行。

  市建局的一般中小型项目从启动、收购、收地、招标、兴建以至落成,大约需要6至8年时间。较大型项目,如观塘市中心发展计划,更需要超过10年时间。大型项目需时较长,主要是因为项目发展参数复杂,要照顾的地区及受影响住户及商户的诉求亦较多元。以观塘市中心项目为例,为了减少对现有服务和设施(包括政府服务、交通设施、小贩市集等)的影响,并尽量保障服务和设施运作顺畅,市建局特别把重建项目分期进行。

  市建局所有重建项目的进度,在不同程度上亦受项目内受影响商户及住户搬迁离场的速度影响。市建局一直本以人为先的精神尽最大的努力,与不同项目内少数仍未离场的占用人商议妥善的解决方案。

  为配合公众对市区重建步伐加快的期望,市建局正审视整个重建工作流程,在符合《市区重建局条例》及《市区重建策略》的规范和方针下,探讨加快重建步伐的空间。

(六)市建局自二○○一年成立至今,共启动或进行约60个重建项目(包括承接前土地发展公司已启动的项目,土发公司已公布但未及开展的项目,市建局交由香港房屋协会执行的项目,以及由市建局自行开展或通过需求主导计划开展的项目等)。

  这些项目规模不一,其中大型重建项目包括观塘市中心发展项目(地盘面积达5.35公顷);利东街/麦加力歌街项目(地盘面积达8 236平方米);深水涉海坛街/桂林街及北河街项目(地盘面积达7 440平方米); 及上环卑利街及嘉咸街项目(地盘面积达5 330平方米)。以观塘市中心重建项目为例,项目除提供住宅、商业用途之外,亦将提供交通总汇、绿化空间、小贩市集及政府/机构或社区设施。其他市建局的重建项目,在不同程度上均为地区带来明显的规划裨益和社会效益。

  市建局在二○一一年推出的「需求主导」重建先导计划,要求提出申请重建的地盘面积不少於400平方米,比一般由市建局自行开展的重建项目的地盘面积为小,主要是顾及有关申请需集齐所涉各地段不少於67%不分割业权份数业主一起参与,会有一定的难度。较小的地盘面积要求有利申请者。

  「需求主导」重建先导计划推出以来,市建局已启动8个项目,部分项目地盘面积远超过基本门槛。虽然「需求主导」计划反应理想,但市建局正面对涉及较大地盘面积的申请数目日增的挑战,该局就这类申请需要考虑的因素亦更形复杂。为了让市区更新计划可持续推展,兼顾善用土地和改善受影响住户的居住环境,并同时能做到长远财政自给的目标,市建局会就先导计划进行检讨,以便就「需求主导」计划及市建局自行提出开展的重建计划作出更妥善的资源分配。

  市建局认同大型重建项目可为地区带来更明显的裨益。该局将继续按二○一一年公布的《市区重建策略》下以人为先、地区为本、与民共议的政策方针及维持财政自给的长远目标,推行市区更新计划。



2014年2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45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