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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内地孕妇来港逾期逗留产子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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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名内地女子在沙田裁判法院各被控一项违反逗留条件罪名,分别于二月七日及二月十日承认控罪,各被判监禁六个月。

  三名被告分别于去年八月三十一日、十一月十六日及九月八日以访客身分来港,并于逗留期限届满后在港逾期逗留。及后,三人分别于去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十二月二十四日及今年一月五日,在未经预约下冲急症室产子。三名被告及后分别因在港逾期逗留而被捕。

  在审讯期间,所有被告均承认来港前已经怀孕,同时承认并无预约本港医院的分娩服务。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发言人称:「入境处十分关注非本地孕妇在港逾期逗留分娩的情况。我们一方面致力于出入境管制站加强截查内地孕妇,另一方面采取有力的执法行动,打击违反入境条例的非本地孕妇,和协助或教唆她们违法来港产子的人士。」

  发言人警告,根据香港法例,违反逗留条件的旅客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五万元及入狱两年。



2014年2月1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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