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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署新春期间打击怀疑无牌宾馆(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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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的节日气氛特别浓厚,不少旅客选择于农历新年期间来港度岁。为保障旅客的安全,民政事务总署牌照事务处(牌照处)近日加强执法行动,全力取缔怀疑无牌经营旅馆。

  牌照处人员自农历年廿七(一月二十七日)起多日来分别进行突击巡查、采取「放蛇」行动及展开大规模跨部门联合行动,在全港多区共巡查了90个处所,其中6个涉嫌无牌经营旅馆。牌照处会尽快处理搜获的证据,只要有足够证据证明有关处所涉及无牌经营旅馆,便会立即采取检控行动。行动中同时发现涉嫌违反逗留条件的两名女子,则已交由警方跟进。

  牌照处总主任梁顺楷强调,无牌经营旅馆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可被判监禁并会留有案底,最高罚款200,000元及监禁两年,并可就罪行持续期间的每一天另处罚款20,000元。

  过去五年,牌照处大幅增加针对怀疑无牌经营旅馆的巡查次数,由二○○九年的2 430宗增至二○一三年的9 889宗;检控数目,由39宗大幅增加至171宗;定罪数目亦由36宗增加逾三倍半至161宗。当中共有390人因无牌经营旅馆而被定罪,其中26人被判监禁,最高判刑为即时监禁三个月,足见牌照处加强打击的决心、力度和成效。

  梁顺楷补充说:「牌照处已成立专责网络执法小队,负责浏览互联网网页、讨论区、博客专栏等,一方面搜寻怀疑无牌旅馆资讯和情报,另一方面呼吁旅客选择入住持牌旅馆。如发现无牌旅馆的资料,牌照处的执法人员便会跟进调查,同时要求有关网站删除相关资料。牌照处亦会不时发信予相关网站,说明根据香港法例,在香港经营旅馆必须领牌的规定。」

  「此外,针对旅馆牌照持有人在其他处所经营无牌旅馆,一般称为『影子宾馆』,牌照处亦已实施了一项严厉的发牌措施:如旅馆牌照持有人被法庭裁定经营无牌旅馆,牌照处会考虑援引《条例》,撤销其名下所有牌照,或拒绝其牌照续期。至今,共有13间持牌旅馆因此而被撤销牌照或拒绝牌照续期申请。」

  除了致力打击无牌旅馆外,牌照处同时呼吁旅客选择旅馆前,先浏览其网页(www.hadla.gov.hk)以查阅所有持牌旅馆的名单;或留意宾馆的入口及客房的房门是否已贴上「持牌宾馆标志」。旅客或市民如欲举报违规经营的旅馆,请致电牌照处的举报热线(电话∶2881 7498)、电邮至hadlaenq@had.gov.hk,或于网页(www.hadla.gov.hk)下载表格,填妥后传真至2504 5805。



2014年2月3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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