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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小食店被罚暂停营业十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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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朗一间小食食肆经营者因非法扩展营业范围及容许员工在露天地方配制食物,屡次违反《食物业规例》,被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署长暂时吊销牌照十八天。

  店铺名为「雅都茶餐厅」,位于俊贤坊18号权益大厦地下20号铺,由今日(一月三十日)至二月十六日须暂停营业。

  食环署发言人说:「有关食肆经营者于二○一一年七月至二○一二年十月期间,因上述违例事项六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一万一千元。本署亦根据违例记分制记下持牌人七十五分,因而取消其牌照。」

  食肆经营者其后向牌照上诉委员会及市政服务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获准以暂时吊销牌照十八天,代替取消牌照。

  发言人提醒食物业处所持牌人必须遵守《食物业规例》,否则牌照可能被暂时吊销或取消。

  持牌的食物业处所须在处所入口附近的显眼处展示已领有牌照的告示,以资识别。此外,市民亦可浏览食环署网页(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licence-type.html)查阅持牌食物业处所的名单。



2014年1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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