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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传媒查询处置没收象牙的检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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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传媒查询处置没收象牙的检讨结果,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发言人今日(一月二十三日)回应如下:

  保护稀有动植物谘询委员会(委员会)今日举行会议,接纳渔护署的建议,原则上一致同意以焚化的方式销毁政府库存充公的象牙。除保留小量作《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公约》)准许的用途外,其余现时库存的象牙将全数分批销毁。

  渔护署将会就委员会的决定,拟订执行计划。预计可於二○一四年上半年展开销毁行动,在一至两年内全数销毁库存象牙。

  所有品种的大象在一九八九年已列入《公约》附录I,除根据《公约》准许的特定情况下,象牙的国际商业贸易已被禁止。《公约》准许把濒危物种标本作科学、执法、鉴定和教育用途。如这些处置办法不可行,《公约》亦容许贮存或销毁标本。

  渔护署一直严格遵守《公约》订明的原则,多年来主要把部分充公所得的象牙捐赠予本地学校,藉此进行保育教育。然而,长期存放象牙会构成管理负担和保安风险,因此,渔护署认为有必要以销毁方式处置有关的象牙。



2014年1月2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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