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谈新广播大楼
****************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一月二十二日)出席立法会会议前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局长,港台新大楼方面是否有新进展?政府打算怎样再争取支持?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多谢你的问题,容许我告诉大家最新的情况。大家都知道,港台作为公共广播机构的使命,是在二○○五(○六)年进行检讨,以及二○○九年经过很详细的谘询,包括谘询过立法会和市民的意见之后,港台的服务、基础和服务范围也是在谘询后确定了。有了这个港台使命和服务范围后,我们就有关的工作,包括新广播大楼的兴建工作,按程序去进行,按部就班,就大楼所需的设施,经过这些程序,再进行投标,得到最低的价钱,然后大家都知道,我们拿这些投标结果回到立法会争取支持和拨款。最近大家都看见,在一月三日的工务小组委员会上,议员反对这方案。虽然港台这些设施是比较基本的设施,是针对港台需要提供的服务而制订这方案,但因为立法会工务小组反对了这个方案,在一月三日之后,港台的同事、建筑署的同事和局方的同事都共同努力,寻求不同方法回应议员在小组委员会上提出的关注,包括看看怎样将我们的成本可以减至最低,以回应这方面的关注。

  在我们多番努力之后,现时最新的方案大概削减了七亿二千万元,在整体建筑成本内其实也相当可观,大约是削减了百分之十二的建筑成本。有了这方案之后,今日我和港台的同事、建筑署的同事都开始约见不同党派的议员,争取他们的支持,也在这期间解答他们的不同问题。或者他们对於港台新广播大楼规模方面的理解,例如我刚才也留意到,有关议员在我们今日开会之后也出来透露过,电视制作方面有十一个录影厂。我想在这里说,其实不是的,港台新广播大楼只不过是在现时港台已经有四个录影厂的基础之下加一个,只有五个录影厂,不是有十一个录影厂,所以正正是这些原因,我们希望接触议员解释,就规模而言,今次港台新广播大楼真是一些比较基本的设施,提供所需的服务,绝对不可以说是豪华的设计,所以接下来我和同事都会继续争取议员的支持。

记者:局长,削减七亿多是否最低的方案?但刚才民建联都表明不会支持,会不会再削减或改动设计?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们要按照投标的条例,以及例如世贸组织在这方面的条例,所以我们在不再重新招标的基础之下,这是我们尽了最大努力削减的方案,如果改动规模就要重新招标,重新招标的后果会怎样呢?第一,最明显的是整个过程会有大概十八至二十四个月的延误。大家都知道,很多建筑成本涨价,所以有延误的话,可能将来的建筑成本比现时的成本更昂贵,得不偿失,所以我们争取最大空间游说议员支持。

记者:你会如何说服民建联成员,因为他们现时也说继续反对,你有什么理据可以说服他们?有多大信心通过?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正如刚才所说,他们有一些理解,例如刚才说有十一个录影厂是与事实有点出入的,其实电视(制作)方面,现时已经有四个录影厂,只不过是增加一个录影厂。大家都知道,港台31、32和33台已经开始广播,所以在增加了多项服务的基础下,增加一个录影厂其实是合理的设施。我们希望在这段时间内尽量解释整个设计和港台服务的需要。大家都知道,在不同研究中,都看到港台的公信力第一,所以我认为市民欢迎港台的服务,亦希望能够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给港台同事,制作大家都喜欢观看的节目。

记者:有人说政府故意「泵大数」,想港台的方案通过不到,政府怎样回应?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刚才一开始已将整个过程解释过一次。这些服务的需求是大家经过一个很详尽的研究和谘询之下而决定的,根据这些需提供的服务要求而设计大楼,而这大楼亦根据一贯程序进行,经过投标。任何人都不可以「谷大」这个数字,我们只不过用投标的程序将这个数的成本减至最低。如任何人指我们故意「谷大」,根本做不到这件事,亦不应该做这件事。

记者:五十三亿元是否真的没有下调空间?现在只有两个选择,一是说服党友通过这方案,一是重新招标?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刚才说过,重新招标是我们不想进行的事。这是不同的同事从多方面仔细研究整个过程,是最大幅度的削减。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英文部分。)



2014年1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1时57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