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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一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2013年废物处置(指定废物处置设施)(修订)规例》的致辞全文:
主席:
我动议通过印载於议程内的议案,修订《2013年废物处置(指定废物处置设施)(修订)规例》(《指定废物处置设施修订规例》)。
《指定废物处置设施修订规例》於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刊登宪报,连同另一项修订规例和其他以行政方式实施的相关配套措施,目的是在於落实一项统称为「新界东南堆填区废物分流计划」的方案,从多方面改善现行废物收集系统的环境表现,包括:
(1)要求垃圾车须符合若干设施标准:我们建议立法规定,垃圾车要装有具备合适构造的金属车斗尾盖和污水收集缸,以便有效避免产生滋扰,例如垃圾污水滴漏、掉下垃圾等。为配合这项立法措施,我们已经取得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的批准,私人垃圾车如果仍未符合建议的设备标准,车主可以获得一次过的资助进行所需的改装工程。有关的资助计划已经於二○一四年一月十日开始接受申请,我们的目标是在二○一五年第一季为所有垃圾车完成改装。
(2)规定新界东南堆填区只限接收建筑废物:近年,我们设法改善三个堆填区的运作,以减轻气味的关注。虽然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但随将军澳发展,新建的住宅楼宇日渐接近新界东南堆填区,最接近的屋苑只有约一公里的距离。目前,每日大约2,000公吨都固体废物,须运往新界东南堆填区处置。这些废物含有厨余等有机成分,是气味的源头的关注。我们建议立法改变新界东南堆填区的用途,日后只接收建筑废物,从而根治当区的气味问题。
(3)安排废物转运站接收更多都市固体废物:新界东南堆填区每天接收约2,000公吨都市固体废物,我们必须确保须予分流的废物可以在现行废物收集系统内妥善处理,并尽量减少由於分流废物而可能导致的交通和环境生影响。就此,政府当局已经手规划更改食物环境生署收集服务的路线,尽量腾出较近市区的废物转运站的空间,从而吸纳私营收集商负责的废物。同时亦调整个别转运站收费,以纾缓因分流家居废物收集路线而对业界可能导致的影响。
我要多谢由胡志伟议员担任主席的小组委员会,在四次会议内,能有效完成审议工作,并给予宝贵意见。我很高兴小组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是支持两项关於「新界东南堆填区废物分流计划」的修订规例。我今日提出的修订,主要是改善中文文本的草拟,和厘清垃圾车司机的雇主在符合设备标准方面的法律责任。有关修订已经向小组委员会介绍,并得到支持。
我谨此陈辞,动议通过议程所印载,以我名义提出的议案,修订《2013年废物处置(指定废物处置设施)(修订)规例》。就议员对修订的发言,我会稍后在总结陈辞的时候作进一步回应。
多谢主席。
完
2014年1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