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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发言人今日(一月二十二日)提醒市民,由今年二月一日起,「康体通」的柜台预订安排将与网上的预订安排看齐,停止接受以非香港身份证的证件办理预订或报名手续。
由该日起,柜台预订康体设施或报名参加康体活动,只接受以下身份证明文件:
* 适用於香港居民:香港身份证正本或副本;或出生证明书/签证身份书(只限十一岁以下儿童)正本或副本;
* 适用於非香港居民:非香港居民必须亲自前往「康体通电话服务中心」以附有其相片的有效旅游证件登记成为「康体通」临时用户,方可租订陆上康体设施(即场租用者除外)。
换言之,由今年二月一日起,该署将不再接受以学生手册/学生证及回港证在柜台预订设施或报名参加活动。
发言人说:「於取用租订场地/出席康体活动时,租用人/参加者仍须出示在租订设施/报名参加活动时所使用的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十四岁或以下儿童可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如使用身份证明文件副本或身份证明文件正本没有相片者,则必须同时出示附有相片的有效学生证/学生手册正本,以供查核。」
发言人续说:「如租用人是以优惠收费预订设施或报名参加康体活动,则须同时出示有效优惠证明文件,如学生手册/学生证或残疾人士登记证,以证明其合乎享用收费优惠的资格。」
现时凡年满六十岁的长者、全日制学生和残疾人士,在若干指定时段内使用康乐设施均可享有收费优惠。
康文署自二○一二年八月二十日起,已停止接受香港居民以非香港身份证的证件资料在网上申请成为「康体通」用户,以杜绝市民以不同身份预订康体设施和报名参加康体活动。此外,非香港居民则须先亲身前往康文署「康体通电话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成为「康体通」临时用户后方可进行设施预订。临时用户的有效期会根据申请人获准逗留香港的期限而定,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以较短时间者为准。如有需要,可於期满后重新申请。「康体通电话服务中心」位於九龙佐敦宝灵街17号官涌市政大厦5M楼。
有关新安排的详情请参阅附件,或参阅网址:www.lcsd.gov.hk/b5/ls_fac_improve.php。
完
2014年1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