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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介绍二零一四年《施政报告》中关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政策范畴重点措施的开场发言(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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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一月十七日)在记者会上介绍二零一四年《施政报告》中关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政策范畴重点措施的开场发言:

  各位朋友,《施政报告》就着金融业的发展,虽然着墨不多,但已画龙点睛地指出金融行业对香港的贡献,包括直接创造23万个职位,占GDP(本地生产价值)16%,及带动专业和商业服务等相关行业的增长。还有两星期便踏入马年,香港会继续「骏马驰骋」,而金融领域亦会为香港的经济注入动力。

  宏观国际金融的情况,美国联邦储备局已宣布开始缩减第三轮购买债券资产的规模,退市的步伐与规模还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全球的资金流向可以随时逆转,使市场面对利息和汇率的大幅波动的情况会发生,导致新兴市场受到冲击。

  香港虽然拥有成熟高效的市场及健全的金融体制,但对外围环境的风吹草动我们要保持警惕,密切监察风险及对本地金融市场的影响。

  当然过去几年,在国家支持下香港凭着先行者优势,已经成为全球最具规模的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业界亦会「策马扬鞭」,积极开拓不同的人民币产品服务。

  随着三中全会公布有关深化经济及金融改革的决定,两地合作的机遇将会更多。我们会继续透过与内地区域的合作平台,进一步加强香港和内地在金融机构、金融产品、资金及人才方面的交流和合作,以达致互惠共赢。我们亦会充分利用中央政府支持香港发展离岸人民币业务的措施,为世界各地的企业提供人民币支付、融资和投资服务。

  「千里马志在千里」,作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及拥有最大的离岸资金池,香港会继续积极加强与海外市场人民币业务方面的联系。此外,在亚太区资产管理业务方面,香港虽然处于领先地位,但我们会致力发展成为更全面的基金及资产管理中心,吸引更多不同种类的基金公司以香港作为基地。

  我们正进行多项的工作,落实财政司司长在去年财政预算案提出的建议,包括订立开放式投资公司的监管框架,及让私募基金也享有离岸基金的税务优惠。我们与证监会曾就这些建议谘询市场,金发局其后在谘询业界的基础上向政府提出具体建议。我们目前联同证监会及相关政府部门拟订有关开放式投资公司形式成立投资基金的立法建议,计划在今年首季展开公众谘询;同时我们亦拟订了修订建议,把现时离岸基金豁免缴付利得税的投资范围,扩大至包括买卖于香港没有物业或业务的海外非上市公司,我们正就此谘询业界,希望尽快将建议提交立法会。

  在产品和服务的多元化发展上,伊斯兰债券税务架构的相关工作在去年完成,伊斯兰债券现时可享有一个与传统债券相若的税务架构,我们有计划在政府债券计划下发行伊斯兰债券。

  香港的监管制度一直与时并进,我们积极参与制定多项国际监管标准,范围涵盖风险管理和投资者保障,例如我们在去年七月就设立场外衍生工具市场监管制度提交立法建议,我们亦就另一项G20,即二十国集团承诺内的措施,进行首阶段公众谘询,以建立一套有效的处置机制,有序地处理在金融体系中举足轻重,一旦倒闭会影响金融体系稳定的金融机构濒临倒闭的问题。我们期望在今年内可推出第二阶段公众谘询,以期在二零一五年向立法会提交相关的条例草案。

  在税务资料交换安排方面,我们的首要政策是争取扩展香港的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全面性协定)网络,涵盖香港的主要贸易伙伴,目前,香港已签订29份全面性协定,包括11个香港首20位的贸易伙伴。今后,我们会继续游说更多其他的投资和贸易伙伴与我们商讨全面性协定。

  我们明白国际最新的税务资料交换标准是一个税务管辖区,应同时备有全面性协定和税务资料交换协定(交换协定)两种资料交换工具。在去年七月制定相关法例后,香港可于有需要时与其他税务管辖区签订独立的交换协定,我们会跟进这方面的工作。

  接着我以英语简报刚才的发言。



2014年1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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