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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货车安装倒车视像装置的法例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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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及房屋局发言人表示,规定於今年十月一日或以后首次登记的货车须装设倒车视像装置的法例修订今日(一月十七日)刊宪。

  建议的新规定载於《2014年道路交通(车辆构造及保养)(修订)规例》(《修订规例》),旨在加强货车倒车时的安全。

  发言人说:「现时,货车除须装配反射镜外,亦须装配倒车发声警告的自动装置,以警告行人和其他车辆有货车正在倒车驶近。然而,货车后方范围(尤其是载货后)存在驾驶者难以看到的盲点,因此可能对后方的交通及行人构成危险。」

  「为进一步加强货车倒车时的安全,除反射镜及倒车发声警告装置之外,政府现提出法例修订,强制在货车安装倒车视像装置。」

  为回应业界对倒车视像装置的可靠度及其相关法律责任的忧虑,《修订规例》已加入条款,订明如能证明装置是在行车途中失灵,或已采取行动并在合理时间内尽快修理失灵的装置,即为免责辩护。

  《修订规例》将於一月二十二日提交立法会,以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如获立法会通过,新规定将於今年十月一日生效。



2014年1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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