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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与传媒谈话内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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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一月十一日)出席《IT行者》剧集启播礼后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我想问香港电台大楼方面,何时会再上立法会?怕不怕小修小改可能会很难通过?另外有一个讲法,在拨款这件事情上,你故意「放慢手脚」其实想「阴干」港台,其实你有何想法?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新广播大楼这件事件,其实现在建筑署的同事和局方的同事,以及香港电台都在研究如何做好这件事。我上次说过,我们不会排除任何的方案。在这个阶段,我们看如何能够回应议员上次在(立法会)工务小组委员会所提出的问题,所以在这个阶段,我们很积极和各方面,香港电台的同事一起努力。

记者:收到香港电视(网络)司法覆核的原诉传票没有?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传票方面,大家都知道法院方面已经有一个许可,(香港电视网络)提出司法覆核的程序,所以这一方面,我相信它有十四天发传票给我们。到昨天为止,据我理解还未收到这方面的传票。

记者:如果有的话……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们会根据既定程序处理这些法律事宜。

记者:(司法覆核)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不想回应这件事,因为要看司法覆核方面的程序怎样进行。

记者:对诉讼胜算有多大的信心?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们会根据程序去做。

记者:港台希望派代表出席由各间电视台合办的《施政报告》和《财政预算案》论坛,但遭部分电视台反对,局长会否协调?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希望所有媒体大家彼此可以用协商的方法解决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够解决,有关的部门──如有我们的角色,可以协助大家作出一个妥善的协议,我们当然会愿意。

记者:无帹电视不愿意租发射站予香港电视,当局会有什么介入?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在星期三的立法会有提过这件事,其实这一方面的事情在《电讯条例》第36AA条已经有程序解决。当然我们希望持牌者可以自行以协商的方法解决问题,不是所有事情都需要政府或监管机构介入,希望大家以商业协商的方法可以解决这些问题。

记者:会否觉得有民营电视台现在排挤新媒体进场?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不想评论这方面,我只可以告诉大家,我们有一个健全的机制解决这些事情。当然,我们希望各方自己可以用协调的方法解决,如果解决不到,也可以在条例第36AA条的框架下,从通讯事务管理局的参与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记者:即局长未知现在双方的协调进展?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当然要持牌者自行进行这些商业协调,我星期三已经解释得很清楚,任何一方若有需要这方面的协助,可以根据条例提出要求。

记者:有指政府有意成立科技局,你如何看这件事?会否觉得职责重叠?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多谢你的问题,我已经多次回应过,上一届政府的时候也曾经进行这些改组的事情。这方面上次大家知道,需要立法会能够配合,才能够进行,任何这一方面的事情,我们都要与立法会方面配合。多谢大家。



2014年1月11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9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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