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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内地孕妇来港逾期逗留产子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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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名内地女子在沙田裁判法院各被控一项违反逗留条件罪名,分别於昨日(一月九日)及今日(一月十日)承认控罪,各被判监禁十二个月。

  三名被告分别於去年五月十八日、六月十一日及七月二十五日以访客身分来港,并於逗留期限届满后在港逾期逗留。及后,三人分别於去年十一月十五日、十一月十七日及十二月二日,在未经预约下冲急症室产子时被捕。

  在审讯期间,所有被告均承认来港前已经怀孕,同时承认并无预约本港医院的分娩服务。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发言人称:「入境处十分关注非本地孕妇在港逾期逗留分娩的情况。我们一方面致力於出入境管制站加强截查内地孕妇,另一方面采取有力的执法行动,打击违反入境条例的非本地孕妇,和协助或教唆她们违法来港产子的人士。」

  发言人警告,根据香港法例,违反逗留条件的旅客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五万元及入狱两年。



2014年1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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