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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借款(修订)条例草案》今日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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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借款(修订)条例草案》今日(一月十日)刊宪。条例草案的目的是使政府债券计划可发行伊斯兰债券,以促进本地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及可持续发展。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说:「政府在二零一三年七月修订税务条例,为伊斯兰债券提供一个与传统债券相若的税务架构,使香港发展伊斯兰债券市场的竞争力得以提升。为进一步推动香港伊斯兰债券市场的发展,政府债券计划应可按市场情况及需要发行伊斯兰债券。」

  陈家强表示:「在政府债券计划下发行伊斯兰债券集资,可让市场认识到本港的法律、监管及税务架构均十分完备,并可藉此进一步鼓励其他有意发行伊斯兰债券的发债人来港集资。这有助促进本港金融市场的产品和服务多元化发展,巩固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及资产管理中心地位。」

  同时,香港金融管理局作为政府债券计划下的政府代表,正研究具体安排,以便在条例草案获得通过后,视乎市场情况,制定落实发行伊斯兰债券的可行方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已知会立法会,政府会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提交条例草案首读。



2014年1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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