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二十二题:外地劳工在建造工地工作的职业安全
************************

  以下是今日(一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郭伟强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去年十一月,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工程项目位於元朗的建造工地发生一宗致命工业意外,一名菲律宾籍外地劳工(外劳)在30米深的隧道内工作时怀疑触电死亡。就外劳在建造工地工作的职业安全,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各建造业工种的外劳数目,并按输入劳工计划提供分项资料;

(二)过去三年,建造工地内发生的工业意外所引致的伤亡人数(并按意外成因、伤亡情况及工种列出分项数字),以及当中涉及外劳的宗数及百分比;

(三)鉴於《建造业工人注册条例》(第583章)禁止未经注册的建造业工人在建造工地进行建造工作,该项规定是否适用於外劳:

(i)若是,现时根据该条例注册的外劳人数为何,以及在过去三年有否检控聘用未经注册外劳的雇主;若有检控,宗数为何;

(ii)若否,原因为何,以及会否考虑把外劳纳入该条例的涵盖范围;

(四)有否要求外劳从事建造工作前先接受相关的技术培训和取得与本地工人相同的注册资格,才可从事有关工作;若有,详情及监管机制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五)有否计划全面检讨现行外劳来港从事建造工作的机制和规定,并加强巡查建造工地;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现时香港雇主可透过劳工处的「补充劳工计划」(下称「计划」)申请输入技术劳工。各行业的人才/专才也可向入境事务处(下称「入境处」)申请来港工作。

  就郭伟强议员的提问,我现答覆如下:

(一)截至二○一三年十一月三十日,透过「计划」在香港建造工地工作的技术劳工共有383名,按工种划分的分项数字列於附件一。入境处没有备存根据各项输入人才/专才计划来港在建筑界别工作的人数资料。

(二)截至二○一三年上半年为止,建造业在过去三年发生的工业意外,按年份及意外类别划分的分项数字载於附件二。劳工处没有就该等数字备存按工种划分的分项数字。在过去三年,劳工处没有收到涉及透过「计划」来港从事建造业的工人的工业意外通报。至於透过各项输入人才/专才计划来港的人士,当局没有备存相关工业意外统计数字。

(三)根据《建造业工人注册条例》,所有在建造工地进行建造工作的建造业工人(不论本地劳工或外地劳工)均须注册。根据建造业议会提供的资料,截至二○一三年十一月底,本港约有32万名注册建造业工人,当中约1 300名为外地劳工。过往并没有总承建商或工人的雇主因其聘用的外地劳工违反有关规定而被检控的纪录。

(四)根据《建造业工人注册条例》现时的规定,工人只需持有根据《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发出的「强制性基本安全训练」的有效证明书(俗称「平安卡」)并注册成为「注册普通工人」,便可在建造工地进行建造工作。待《建造业工人注册条例》的禁止条文全面实施后,工人须注册成为相关工种的技工,才可进行指定工种的建造工作。另外,按现行《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及其附属规例的规定,从事指定的高危工序的工人(包括起重机及各类负荷物移动机械操作、吊船工作、密闭空间工作,以及气体焊接工作等),须接受获劳工处认可的强制性安全训练。上述规定同时适用於本地和外地劳工。

(五)劳工处一直透过巡查执法、宣传推广及教育培训,以保障建造业工人(包括本地及外地工人)的职业安全及健康。在二○一三年,劳工处针对建造业进行了61 529次巡查,共发出了1 887张「暂时停工通知书」/「敦促改善通知书」,及会提出1 988项检控。



2014年1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02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