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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非法劳工行动拘十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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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昨日(一月六日)在全港各区展开一项代号名为「曙光行动」的反非法劳工行动,共拘捕七名非法劳工及六名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人士。

  「曙光行动」于昨日早上四时三十分至下午六时进行,入境处特遣队人员共搜查十一个目标地点,包括酒楼、住宅单位及垃圾收集站等。行动中,共拘捕七名非法劳工及六名涉案雇主。被捕的七名非法劳工为一男六女,年龄介乎二十四至六十二岁。而因涉嫌聘用非法劳工被捕的雇主则为三男三女,年龄介乎三十九至七十七岁。
 
  入境处发言人称:「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两年。」

  发言人呼吁雇主切勿聘用非法劳工,并强调任何人士如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亦属违法。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三十五万元及监禁三年。同时,如求职者没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话,雇主亦必须查阅他/她的有效旅行证件,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五万元及监禁一年。为了遏止雇用非法劳工,高等法院于二○○四年颁布判刑指引,指出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属严重罪行,而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须被判即时入狱。



2014年1月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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