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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采取行动打击不法放债活动拘捕三十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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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人员昨日(十二月三十日)联同港岛、西九龙、东九龙、新界南及新界北总区刑事部人员展开一项代号「主轴」的行动,打击有关放债的违法行为。

  行动中,人员共搜查一间放债人公司及十二间中介公司,并拘捕介乎十八至六十四岁的二十四男十女,其中两名被捕男子相信有黑社会背景。另外,警方亦检获十七台电脑、一批借贷文件、五十多个易拉架及多幅宣传横额。

  调查显示,受害人透过在街上派发的宣传单张或摆放的易拉架上的资料,联络无牌的放债公司及中介公司。一些中介公司串通借贷公司收取不合理的手续费或担保费,令受害人所得的借贷款项远低於预期。

  被捕人士分别涉嫌以超过年息百分之六十的实际利率贷出款项、无牌照经营放债人业务、向借款人或拟借款人要求或收受任何酬金或报酬,以及违反对放债广告的限制等被捕。

  香港法例第一六三章《放债人条例》规定贷款利率上限为每年百分之六十,并就无牌照经营放债人业务及放债广告有所规管。任何人违反有关条例,最高可被处罚款五百万元及监禁十年,放债人牌照持有人亦可被吊销牌照。

  警方提醒市民,切勿轻易相信贷款广告。市民如需借贷,应向银行或合法的财务公司借贷,而所有合法的财务公司均有一个放债人牌照号码,并会清楚列明在有关文件或宣传品上以作参考。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三百四十四号



2013年12月3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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