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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防护中心就人类感染甲型流感(H9N2)确诊个案的流行病学调查及跟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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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衞生署衞生防护中心今日(十二月三十日)正调查一宗人类感染甲型流感(H9N2)确诊个案,涉及一名八十六岁男子。

  该名病人为居于深圳罗湖黄贝岭的港人,本身有长期病患。他自十二月二十八日起出现发冷及咳嗽带痰,同日经罗湖边境管制站来港,由救护车直接转送北区医院急症室。他当时轻微发烧,需入住隔离病房。他于今日被转送玛嘉烈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临床诊断为肺部感染。他的情况一直稳定,并已退烧。

  他的痰液样本经衞生防护中心公共衞生化验服务处化验后,证实对甲型流感(H9N2)病毒呈阳性反应。

  衞生署发言人表示:「相关的流行病学调查、加强疾病监察、港口衞生措施及预防禽流感的健康教育等工作均一直进行。」

  衞生防护中心调查显示,病人最近没有接触禽鸟、进食未经煮熟的家禽或接触病人。他在深圳的家居接触者至今没有出现病征。

  北区医院及救护车服务的超过五十名医护人员正接受医学监察。

  发言人解释:「H9N2病毒属禽源性,过去主要发现于禽鸟间。至今出现的人类感染个案均为少有及散发性,主要是轻微呼吸道感染。市民应避免接触禽鸟,包括鸡、鸭和麻雀。」

  甲型流感(H9)是本港法定须呈报传染病。本港于一九九九年出现两宗本地个案,二○○三年及二○○七年各有一宗本地个案。在二○○八年,有一宗外地传入个案,而在二○○九年,则有一宗外地传入及一宗源头未能确定的个案。全部均为轻微感染,病人经已康复,至今没有录得死亡个案。

  衞生防护中心加强监察本地公私营医院的怀疑个案的工作正一直进行。

  由于病人在整段潜伏期内居于深圳,衞生防护中心会将个案通报广东衞生部门作所需调查及跟进。

  有关个案亦会通报世界衞生组织(世衞)、国家衞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澳门衞生部门。

  衞生防护中心会发信予医生和医院告知他们最新的情况。

  发言人说:「我们会保持警觉,继续与世衞、内地及海外衞生当局联系,并根据世衞的建议,调整本地监察策略。」

  发言人补充:「衞生署已在各出入境管制站执行疾病预防及控制措施,并备有红外线热像仪对入境人士进行体温监测。若发现怀疑个案,会立即转介至公立医院作跟进调查。」

  在旅客的健康教育方面,署方一直在管制站派发单张、在出入境大堂张贴海报、在抵港航机进行广播、加强管制站的环境衞生巡查,并透过会议和通讯向旅游业界定期更新资讯。

  发言人说:「我们已加强预防禽流感的宣传及健康教育。衞生防护中心亦已发信予各政府部门及有关机构,提醒他们采取预防禽流感的措施。」

  发言人提醒:「抵港旅客,特别是从受禽流感影响的地区和省份来港的旅客,若出现发烧或呼吸道病征,应立即佩戴口罩及求医,并向医生报告外游纪录。医护人员应特别留意可能在受影响地区和省份曾经接触家禽、雀鸟或其粪便的病人。」

  市民应继续保持警觉,并采取以下措施,预防禽流感:

* 不应到访活禽市场,避免接触家禽、雀鸟或其粪便。一旦接触,应以肥皂彻底洗手;
* 禽鸟及鸡蛋应彻底煮熟方可进食;
* 经常以肥皂洗手,特别是触摸口、鼻或眼之前、处理食物或进食前、如厕后、触摸公共设施或物件(如自动梯扶手、升降机按钮及门把)后,以及咳嗽或打喷嚏令手沾上呼吸道分泌物后;
* 打喷嚏或咳嗽时应掩着口鼻,用纸巾包妥痰涎,并放入有盖垃圾桶;
* 避免到人多挤迫的地方,避免接触发烧病人;及
* 凡有呼吸道病征,或需照顾发烧病人的人士,均应佩戴口罩。

  市民可参阅衞生防护中心禽流感专页(www.chp.gov.hk/tc/view_content/24244.html)及其网页(www.chp.gov.hk/files/pdf/global_statistics_avian_influenza_c.pdf)以取得更多有关禽流感受影响地区和省份的资料。



2013年12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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