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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联合工作小组举行第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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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特区政府)与国家商务部及相关中央部委,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於十二月十八日在上海举行《内地与香港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联合工作小组第二次会议。

  会议讨论了CEPA下多个服务领域的开放措施的落实问题。内地方与港方具体磋商解决香港业界利用CEPA遇到的政策及规管问题。双方同意继续推动CEPA的有效落实,协助香港企业拓展内地市场。

  在物业管理方面,就香港服务提供者如何满足内地物业管理的资质要求,双方进一步讨论认定香港企业在港物业管理面积的具体安排,取得良好进展。双方同意会后继续沟通,以期早日落实相关细节。

  在经营性培训方面,特区政府理解内地现时尚未有就经营性培训机构的范畴或条件提供清晰指引。特区政府期望内地能就香港业界特别感兴趣的经营范围优先处理,就设立经营性培训机构的范畴和条件为业界制定指导性规定。

  在会计方面,特区政府与内地方跟进修订《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的进度,以期推动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香港会计专业人士在前海以外的其他部分地区担任合伙人,同时积极研究放宽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合伙人所需的审计经验要求。双方同意会后继续跟进。

  在视听(电影)方面,特区政府与内地方就引进港产粤语片到广东上映的行政程序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双方共同努力进一步推动粤港两地同步上映。

  特区政府会与内地相关部委继续沟通及跟进会议讨论的事项。同时,亦会与业界紧密沟通,解释跟进情况和结果,以协助业界善用CEPA的开放措施。

  自CEPA实施以来,内地和香港一直透过中央及地方层面的常设机制商讨CEPA落实事宜。行政长官在二○一三年《施政报告》中宣布增设联合工作小组,进一步完善落实CEPA措施的机制。联合工作小组重点协助遇到较多障碍的行业,解决在个别省市遇到的CEPA落实问题。小组的内地方由国家商务部台港澳司牵头,邀请相关中央部委及地方政府参与;港方则由工业贸易署带领,亦按需要邀请相关的特区部门出席专题会议。小组的首次会议於今年六月在广州召开。



2013年12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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