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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七题:中小型企业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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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十八日)立法会会议上张宇人议员的提问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的书面答覆:

问题:

  澳洲会计师公会在本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发表的《2013年亚太小型企业调查》报告显示,香港小型企业的经营信心较去年急剧下跌∶香港企业对其业务在明年的信心得分是五年来首次出现负数,而在该调查所涵盖的六个亚太区经济体(即香港、澳洲、印尼、马来西亚、新西兰及新加坡)中,香港受访企业对明年的本地经济的信心最低。就香港的中小型企业(中小企)的营商环境,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上述报告是否对香港的经济前景发出警号;如有评估,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有否评估中小企的生存空间是否不断缩窄,以致蒥民藉创业向上流动的机会日益减少;如评估结果显示有此情况,当局有何解决方法;如没有评估,原因为何;

(三)会否进行研究,跟进上述报告所反映的问题,包括评估本港中小企现时面对的经营困难、统计经营成本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升幅,以及确定营商信心得分下跌的主要原因及其对香港经济所产生的长远影响等,以便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会否向中小企提供税务优惠、设立中小企专区或商场,或资助中小企租用办公室或商铺,以加强中小企的竞争能力;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议员的提问,我现谨回覆如下∶

(一)、(二)及(三)政府一向密切留意本地企业的营商情况。澳洲会计师公会於二○一三年十一月公布的《2013亚太区小型企业营商信心报告》指出,受访的香港小型企业(注一)对二○一四年经营信心较二○一三年下降,主要原因是对香港经济前景感到忧虑,而成本上涨及竞争加剧亦可能影响企业经营。然而,该报告显示对二○一四年业务前景乐观的香港小型企业仍较悲观的多。

  政府一直致力为中小企(注二)提供适切的支援。随香港经济在全球金融海啸后快速复苏,现时本港中小企的数目及就业人数均高於金融海啸前的水平。二○一三年六月,本港中小企数目及就业人数较二○○七年六月分别上升百分之十一及百分之五。相对二○一二年六月,今年六月本港中小企数目及就业人数亦分别增加百分之一点八和百分之零点六,反映本港中小企的营商环境大致稳定,而中小企职位空缺数目同期亦上升百分之十点六,显示本港中小企招聘意欲依然良好,对业务前景展望仍较正面。事实上,澳洲会计师公会的报告亦指出,超过三分一受访企业计划於二○一四年增聘人手。

  现时,政府统计处应经济分析及方便营商处的委托,每月均会访问约四百家抽选为样本的中小企,以更深入了解它们的营商情况,包括业务收益及雇用人数。根据最新的数字,虽然受访中小企对短期展望仍抱较审慎态度,但受访中小企在雇用人数方面的情况在近月仍然大致稳定。

  澳洲会计师公会的报告指,企业忧虑成本上涨可能会影响经营。本港的租金、工资等经营成本在近年有所上升,对本地企业尤其是中小企的营商环境构成一些压力,但由於本地消费市道保持稳定,部分舒缓了成本上升的影响。根据政府统计处「经济活动按年统计调查」的资料,本港中小企(只包括有聘用雇员的企业)的雇员薪酬和租金开支占总经营开支的百分比在二○○九年至二○一一年期间分别维持在约百分之三十五至三十六和百分之八的水平,而同期的整体盈利情况亦大致平稳(见附表)。

  另一方面,今年二月底政府推出新一轮需求管理措施后,写字楼及零售铺位租金的升势已趋缓和;两者的升幅分别由今年第二季内的百分之三和百分之四收窄至第三季内的百分之一,十月份更按月下跌百分之零点八。为满足本港长远的经济发展,政府会努力增加商用土地的供应。财政司司长在二○一三至一四财政预算案中概述一系列措施,包括在今个财政年度的卖地计划中提供九幅商业/商贸用地,共提供约三十三万平方米总楼面。政府亦会尽力增加各区的商用土地供应,以供不同的经济活动进一步发展。

(四)政府一直为中小企提供多方面的支援。工业贸易署的「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为符合资格的中小企提供五成信贷担保,协助它们向参与的贷款机构取得贷款。中小企租用办公室或商铺的开支属於企业业务运作所需的营运资金,符合计划规定的贷款用途。截至二○一三年十一月底,计划已批出了超过二万七千三百宗申请,涉及的信贷保证额约二百零四亿元。此外,该署亦透过其「中小企业发展支援基金」,资助非分配利润组织推行有助提升香港整体或个别行业中小企竞争力的项目。截至二○一三年十一月底,基金已批出二百二十三项申请,涉及资助约二亿五千万元。

  我们现时实施的利得税单一税率,已体现「盈利多,缴税多」、「盈利少,缴税少」的公平原则。若为特定企业提供税务优惠,会偏离香港税制的公平原则。事实上,在二○一一至一二课税年度,无须缴税的公司几达九成,只有九万四千九百家公司(占注册公司的百分之十一)缴纳利得税。

  我们会继续密切留意经济情况的转变和业界的需要,不时检讨支援中小企的措施,以为业界提供适切的支援。

注一:该报告中,小型企业是指雇用少於二十人的企业。
注二:中小企指任何从事制造业而在本港雇用少於一百人的企业,或任何从事非制造业而在本港雇用少於五十人的企业。



2013年12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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