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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教人员制止在囚人士自我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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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惩教署职员昨日(十二月十六日)於白沙湾惩教所制止一名男性在囚人士自我伤害。

  晚上约十一时二十五分,该名三十五岁男性在囚人士於囚仓内怀疑用牙刷割伤左手腕导致流血,在场职员立即制止,并安排他到院所医院接受治疗。

  该在囚人士当时清醒,他其后被送到公立医院接受进一步观察及治理,部门临床心理学家会跟进个案。

  惩教署发言人表示:「本署一直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包括行政安排、改良院所设施、职员培训、急救护理等,以防止在囚人士企图自杀或作出自残行为。」

  该名在囚人士因爆窃罪而被判入狱。



2013年12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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