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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谘会讨论儿童安全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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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十七日)谘询交通谘询委员会(交谘会)有关提高强制在私家车使用儿童安全带装置(即婴儿床、儿童安全座椅和高垫座椅)规定的建议方案。

  现行法例规定,三岁以下的儿童坐在私家车前座时,必须使用认可的儿童安全带装置。

  政府参考了医学界的意见和海外做法,提出四个方案,提高强制在私家车前座和后座使用儿童安全带装置的年龄规定,并引入身高规定。建议的身高规定介乎1.35米至1.50米不等,年龄规定则介乎八岁至十一岁。

  政府亦会加强有关在私家车使用儿童安全带装置的教育和宣传。

  交谘会主席郭琳广说:「委员欢迎及支持政府有关提高在私家车上使用儿童安全带装置的强制规定的建议,藉以进一步提升儿童乘客的安全。有关建议参照了医学界的意见及海外做法,相信定能加强保护私家车的儿童乘客。」

  政府对所有方案持开放态度,并会谘询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及道路安全议会辖下的道路安全研究委员会。视乎收到的意见,政府会进行调查,以了解私家车车主的意见。



2013年12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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