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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名旅客走私象牙被判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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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名旅客因走私象牙及象牙制品,於十二月十四日和今日(十二月十六日)在荃湾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一人被判入狱四个月,其余六人被判罚款三万至八万元。

  海关人员於十二月十三日至十五日在香港国际机场采取特别行动,在由迪拜及约翰内斯堡抵港的三个航班上,从十四名旅客的寄舱行李内发现合共约一百六十公斤象牙及象牙制品。案件交由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跟进,其中七名旅客即时被检控,包括四男三女,年龄由二十四岁至四十八岁。他们分别在十二月十四日和今日提堂。

  根据《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第586章),任何人无牌进出口或管有濒危物种,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五百万元及监禁两年,而有关物品亦予没收。渔护署提醒市民必须遵守有关规定。

  市民如欲查询濒危物种入口或举报非法进口个案,可致电1823与渔护署联络,或浏览网页:www.cites.hk。



2013年12月1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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