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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专员职位展开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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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诉专员职位今日(十二月十四日)起展开公开招聘。

  现任申诉专员黎年的任期将於二○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届满,他已表示无意续任。政府尊重他的个人决定。

  行政长官感谢黎年在其任期内的贡献。在他的出色领导下,申诉专员公署在调查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的行政不足方面继续扮演其独立、可信及可靠的角色。

  有关职位的招聘广告今日在报章刊登,详列该职位人选的所需条件。申请者必须:

(一)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
(二)具有良好教育水平;
(三)有最少十五年公共行政、专业服务或私营机构的高层管理经验;
(四)具有清晰远见、卓越诚信、坚守公正及公平原则、优良领导才能和行政技巧,以及成熟稳重;
(五)有在本港公共机构或社区服务的经验;及
(六)具有出色的语言和沟通技巧,包括良好的中英文书写能力和能说流利的粤语和英语。

  所有申请须於二○一四年一月三日或之前,送交负责是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光辉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中环雪厂街二号圣佐治大厦十五楼)。

  根据《申诉专员条例》(第397章),申诉专员由行政长官委任。行政长官已就是次的招聘工作委任一个遴选委员会。委员会由周松岗担任主席,成员包括罗范椒芬、李家祥和行政署长。

  申诉专员公署根据《申诉专员条例》成立,旨在为市民提供申诉途径和处理因公营部门和机构的行政失当而造成的问题;并透过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调查,提高公共行政的水平和质素,促进公共行政的公平性。

  申诉专员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在接获市民的投诉后或主动对涉及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的行政失当指控进行调查。



2013年12月14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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