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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题:行车天桥及行人天桥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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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冯检基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的书面回覆:

问题:

  较早前,有港岛半山的居民向本人反映,区内有很多行车或行人天桥(天桥)日久失修,外观残旧,甚至有渗水和石屎剥落的情况。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有否备存清单,记录全港已使用数十年的天桥的资料,包括保养状况、启用日期、设计使用年期,以及在设计时采用的安全系数等;若否,原因为何;

(二)已达设计使用年期的天桥名单;

(三)现时有何保养维修程序,确保已达设计使用年期的天桥可继续安全地使用;及

(四)现时有否机制用以决定拆卸或重建一些根据已过时或安全系数过低的设计标准建造的天桥;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冯检基议员的提问,现按次序答覆如下:

(一)政府一向非常重视行车天桥及行人天桥的安全。本港大部分公共行车天桥及行人天桥均由路政署负责维修保养,总数约二千条。路政署会为由该署负责维修保养的桥梁结构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并已就桥梁结构建立了数据库,详细载列桥梁结构的启用年份、设计荷载、结构保养及检查纪录等资料,以便有效监察结构状况及策划维修工作。

(二)桥梁的设计使用年期,是设计概念上所用的一项参数,并不代表桥梁的实际使用年限。现时在路政署设计规范中所建议的设计使用年期为一百二十年,这项参数主要是在设计过程中用以厘定该桥梁在使用期间可能面对的各种不同荷载及环境因素。至於桥梁的实际使用年限,主要取决於桥梁的实际结构状况。我们会透过定期的检查和适时的维修及保养,维持桥梁结构的良好状态,在此情况下,桥梁的实际使用年期一般可达至、甚至超越其设计使用年期。

(三)路政署为所有由该署负责维修保养的桥梁进行的结构检查工作,均由符合专业资格的独立桥梁检查顾问工程师,在路政署监察下进行。这些检查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四项:

(1)每六个月的定期检查

  主要采用目测的方式对桥面设施、主结构及附属构件的状况进行检查,检视有没有一些明显的破损情况需要进一步跟进。

(2)每两年的综合定期检查

  主要透过近距离观察,对桥梁主体结构及附属构件的状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并按需要进行详细测试,例如混凝土强度测试等,以了解桥梁的现况及搜集相关数据,作分析及评估桥梁结构状况之用。

(3)每十年的主要定期检查

  路政署亦会针对使用超过三十年的桥梁结构,分阶段对桥梁主体结构及附属构件进行全面的检查。除了进行近距离观察外,亦会包括移除桥梁的装饰面板或覆盖物,以视察桥梁的隐蔽部分。此外,检查内容亦包括一些详细测试,如混凝土的炭酸化作用、氯化物含量、钢筋保护层是否足够等,以评定桥梁的状况。一般而言,路政署并不需要封闭桥梁来进行有关检查和测试,但有可能会按需要实施一些交通改道措施,以配合上述工作。

(4)特别检查

  除上述三项定期进行的检查外,若有桥梁在上述检查中发现有特别问题,或有关桥梁受到严重事故(如火警、水浸或附近工程事故等)影响,路政署会进行特别检查,以确定桥梁的承载能力及结构状况。

  路政署已就其负责维修保养的行车天桥及行人天桥的结构状况,备有详细的纪录。若发现桥梁结构有损坏的情况,路政署会即时进行维修。路政署亦会综合桥梁检查顾问的报告、相关的保养维修纪录、桥梁使用情况等数据,就个别桥梁结构的情况进行分析及评估,以策划中期及长期的维修工作,并制定相关的保养维修方案,以保持桥梁状况良好,确保能够供市民安全使用。

(四)路政署透过上述的定时检查、维修及保养机制,确保供市民使用的公共行车天桥及行人天桥的安全。根据记录,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天桥因设计标准的不同或安全系数的问题而需要拆卸或重建。



2013年12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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