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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对罔顾公共安全行为表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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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表示今日(十二月八日)旺角福全街一社会服务中心外举行的公众集会约有二百七十人参与,现场指挥官因应现场环境及情况,在保障公共安全和秩序的前提下,已适当调配人手及作出最佳的人流和交通安全措施,以便有关人士可以表达诉求。

  其间大部分集会人士均守法及有秩序地表达意见,但有少数集会人士未有听从警方的劝喻及警告,强行走出马路、推撞铁马、焚烧及投掷物件等,对自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构成危险。警方须即时作出应变行动,以减低对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的影响,警方对此等行为表示失望。

  对於该公众活动举行期间所引起的不便,警方感谢附近居民及道路使用者予以的谅解和忍耐。

  警方重申尊重市民表达意见、言论及集会的自由。警方一直根据香港法律,以公平、公正和不偏不倚的态度处理所有公众集会、游行及示威活动。

  警方一贯以来的政策是全力协助市民进行和平理性的公众活动,同时亦有责任确保公众安全及公众秩序。公众人士表达诉求时,亦必须遵守香港法律和社会秩序。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三百三十八号



2013年12月8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9时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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