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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今日(十二月六日)上午与区议会正副主席会面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请问今日是否向区议会简介政改谘询的方案?
政务司长:各位早晨,十八区区议会一向都是政府工作上的重要伙伴,所以我们在星期三启动了政改的谘询工作,今日我与谭志源局长和曾德成局长向十八区区议会主席和副主席介绍我们今次这么重要的谘询工作。
简单来说,在个多小时里都很高兴听到各发言的主席和副主席都没有讲方案,这与我们一贯的立场都是一致的,我们觉得我们预留了五个月的时间是不需要在这么早的阶段就自己去提方案或评论一些方案。反之,有两个很重要的信息是这些区议会主席和副主席表达了的。第一个信息,就是他们都很同意今次的谘询工作必须依法办事,整个香港的政制发展亦有其很重要的法理基础。但主席、副主席亦觉得尽管我们的谘询文件都写得很详尽,但要把这个法理基础和依法办事的宗旨落到去社会各阶层,特别是在地区里面的居民,是需要再做大量的宣传、谘询或是一些分享的工作,所以他们亦给了我们很好的意见。
第二点,就是他们都重申,十八个区议会都非常乐意,一如既往,在今次的公众谘询中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所以,往后除了政制及内地事务局的同事会出席十八区区议会每一个会议外,我们亦会透过民政事务总署与区议会联络,看看在地区可以做些什么活动,例如一些有关今次谘询的谘询会或是居民会,又或是一些社团组织的讨论,加深大家对於我刚才说的法理基础的认识,为我们稍后或者去到下一轮的谘询工作亦打好一个坚实的基础。
记者:在谘询文件内,大家有讲过「爱国爱港」的定义上,其实司长你第一日就在立法会上用「不言而喻」来说。特首又说过,其实这个是有讨论的空间。其实,是否定义上你们今次谘询都想说出自己、政府已经有一套标准?
政务司司长:正如我所讲,其实这个「爱国爱港」已经在《基本法》有关的条文精神里面反映出来。但在今次的谘询,我们反覆强调,我们采取一个非常开放的态度。尽管我们已就两套的产生办法,即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和二○一六年产生立法会,提了这些重要的课题。但在课题以外,其他与两个产生办法相关的事项,我们都是欢迎市民提意见。但所提的意见,我们亦都很强调必须依据在《基本法》内有关条文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和决定。
我们真的不想在这么早的阶段,大家就已经有一些很既定的立场,而不能够做到好像我们在这些谘询过程中强调的大家有商有量,亦要大家一起讲、一起听,因为唯有是这样,我们才能够可以求同存异,做到一个大家都很期盼的目标,就是在二○一七年可以普选行政长官。
或者我再补充一句,今日在会议上,其实,各个主席和副主席对於我们今次谘询的工作采取的表达方式都颇为认同。大家都觉得这是一件开心的事情,是一个应该以兴奋的心情来将这件事做成。所以,我希望在这五个月的谘询里面,这种氛围能够保持得到,我们尽量去寻求共识,令到这「五步曲」可以顺利走下去。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完
2013年12月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