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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总署已发出地税缴款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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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总署已根据香港法例第40章《政府租契条例》,向受该条例管制的物业及其他若干物业,发出计至十二月二十五日为止,而且每年地税超过一百元的半年度地税缴款通知书。

  缴款人士可透过电子方法缴付地税,例如自动转帐、银行自动柜员机、「缴费灵」或透过各银行及「缴费灵」在互联网上提供的缴费服务。详情请浏览库务署网站:www.try.gov.hk。

  缴款人士可以邮寄划线支票至香港告士打道邮政局信箱28000号或亲身前往任何邮政局(流动邮局除外)缴款。有关各邮政局的地址和办公时间,请致电香港邮政查询热线2921 2222或浏览香港邮政网页:www.hongkongpost.com。缴款人士亦可亲身前往指定便利店以现金缴款。详情请浏览库务署网站:www.try.gov.hk/cinternet/chcoll_paym_convenstore.html。

  未接获缴款通知书的地税缴纳人,应向地政总署的地税及地价小组查询,地址为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一楼,电话号码是2231 3033。

  所有物业买主在购置物业时应促请其代表律师,确保计至交易日的地税已经清缴。有关欠付物业地税的资料,可致电地税及地价谘询热线2231 3033查询有关帐目结余。如需书面回覆帐目结余,缴纳人须就每一所物业缴付查询费。



2013年12月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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