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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七题:学资处审批资助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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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叶刘淑仪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吴克俭的书面答覆:

问题:

  现时,政府透过学生资助办事处(学资处)向经济有需要的家庭(不包括直接向社会福利署申领有关资助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下的家庭)提供各项学生资助,包括学校书簿津贴、学生车船津贴计划及上网费津贴计划。鉴於通过学资处的入息审查及符合相关资格的申请人,亦可获发关爱基金的为特殊学校清贫学生提供额外交通津贴及额外定额津贴,而其子女在学校亦可享关爱基金提供的在校午膳津贴,学资处的家庭入息审查机制能否有效地核查申请人的资格及识别真正有需要的援助对象,至为重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由二○一一─二○一二至二○一三─二○一四学年,每年学资处内负责进行入息审查的人手编制,以及平均每宗申请的处理时间为何;

(二)由二○一一─二○一二至二○一三─二○一四学年,每年获批资助的申请的数目及百分比、学资处抽查的申请的宗数及百分比,以及查出虚报入息资料的申请的宗数及其占获批资助的申请总数的百分比为何;及

(三)学资处除审查申请人的入息外,会否审查其资产;如否,原因为何,以及有否评估此做法是否浪费公帑及关爱基金的资源?

答覆∶

主席∶

(一)在二○一一/一二至二○一三/一四学年,学资处每年均需处理逾20万宗以家庭为申请单位的中、小学生资助申请(当中不包括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的申请人),高峰期间负责处理申请和进行入息审查的员工每年约220人。

  至於处理申请时间方面,根据学资处的服务承诺,若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已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和证明文件,学资处一般会在收到申请表后三个月内完成处理申请及向申请人发出申请结果通知书。然而,由於每个申请家庭的情况不尽相同,个别家庭或未有在递交申请时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和证明文件(包括家庭成员资料、入息证明文件等),以致学资处需较长时间跟进和厘清,因此处理每宗申请所需的时间存在差异。

  为了让更多合资格的学生可提早在开学前获发学生资助,学资处由二○一一/一二学年起透过适度风险管理和重整审批流程,让大部分非首次申请资助的人士(约占整体中、小学生资助申请人士的八成)可提早在开课前获发书簿津贴。申请人士只要在过往一个学年曾获发书簿津贴、於五月底前递交具备齐备资料的申请,及通过新学年入息审查,便可在八月上旬取得书簿津贴。由二○一二/一三学年起,学资处进一步改善流程,让首批被评为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士可提早至七月底取得书簿津贴,让整个审批程序在约两个月内完成。

(二)在处理资助申请时,学资处会就每宗申请个案所提供的资料进行详细核对,就个别未能提供清晰、详尽资料的申请人士,学资处职员会向申请人索取补充资料,在取得确实和充足的资料后,学资处职员才会审批有关申请。除此之外,学资处处理资助审批组别的主管亦不时会抽查下属审批的个案进行覆检,以确保员工审批申请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另外,为防止任何人虚报、隐瞒事实或提供错误资料以取得学生资助,学资处每年均会抽查部分成功取得资助的个案,作详细覆核。学资处设有专责组别作有关的查证工作,若组别发现申请人有误报/漏报入息以致多获资助的情况,组别职员会向申请人追讨多发的资助。若涉及严重漏报或怀疑申请有欺诈成分,学资处更会将个案转介警方进行调查跟进。

  在二○一一/一二至二○一三/一四学年,学资处就中、小学生资助申请、抽查个案以及涉及误报/漏报入息而须归还已发放资助的个案数字载於附件(以家庭为申请单位)。

  至於二○一三/一四学年,由於学资处就中、小学生资助申请的抽查工作刚於十一月中旬展开,现阶段未能提供相关数字。

  就附件所示,学资处在二○一一/一二学年重整审批流程后,在二○一二/一三学年就新安排进行整体性检讨,并加强抽查个案的比率,以确保资助适当地发放给真正有需要的学生。因此在二○一二/一三学年,学资处抽查了逾15 000宗申请,较过往一年多43%,以加强学资处在监察工作方面的角色。

(三)现时各项中、小学生资助计划均采用划一的入息审查机制,计划不设资产审查。

  学资处一向致力以公平、公正和有效率的方法处理每宗资助申请,确保尽早将资助发放予合资格的申请人。由於学资处每年处理的中、小学生资助申请逾20万宗,因此在保障公帑运用得宜和适时发放资助予有经济困难的申请人之间必须取得平衡。我们认为现行以入息审查作中、小学生资助申请的评估,加上利用抽查机制作详细覆核的制度,可确保经济上有需要的中、小学生获得适切的资助,是合宜的做法。



2013年12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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