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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基金推出「非公屋、非综援的低收入住户一次过生活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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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关爱基金秘书处发出:

  关爱基金(基金)今日(十二月二日)正式推出「非公屋、非综援的低收入住户一次过生活津贴」援助项目(项目),以纾缓低收入住户的经济压力。

  项目将曾受惠于基金早前推出的两个项目(即「为租住私人楼宇的低收入长者提供津贴」和「为居住环境恶劣的低收入人士提供津贴」项目(现行项目))的人士纳入为受惠对象。基金秘书处(秘书处)将于本月起先核实曾受惠于现行项目的住户(旧申请住户)的资格,并将于二○一四年一月二日起分阶段接受新申请。项目的截止申请日期为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参与协助推行项目的非政府机构服务单位共247间。

  扶贫委员会辖下基金专责小组主席罗致光博士今日主持记者会,公布项目的申请安排。他说:「基金预留了约6亿4,000万元以推行项目,津贴金额为1人住户3,500元,2人住户7,000元,而3人或以上住户则划一为10,000元。估计约有78 700多个住户(超过21万人)可受惠。」

  受惠住户须以月租(或更长租期)形式租住私人楼宇、工业大厦或商业大厦;或租住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的「单身人士宿舍计划」宿位;或居住于临时房屋、船艇或是无家者;及每月入息须不超过指定限额,没有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及没有在香港拥有任何物业。租住私人楼宇、工业大厦或商业大厦的住户的每月租金须不超过指定上限。指定入息限额和租金上限如下:

住户人数  住户入息限额(元)  住户租金上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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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8,880        4,440
2        13,750        6,875
3        18,310        9,155
4        22,140        11,070
5        25,360        12,680
6或以上     28,400        14,200

  为简化程序和便利上述两个现行项目的旧申请住户,他们无须就项目重新递交申请。他们会于本月初陆续收到秘书处发出的确认符合受惠资格通知信。如住户符合项目的受惠资格,只须于截止申请日期前,填妥夹附于通知信的回条,寄回秘书处以确认资格。秘书处在核实住户的资格后,会发出核实资格结果通知信,并按住户于申请现行项目时选择领取津贴的方式(即以银行转帐或抬头支票)安排发放津贴。

  然而,如旧申请住户的情况有变(例如有合资格的新成员/需转换申请人),则须重新递交申请。他们亦须填妥回条的相关部分并寄回秘书处,相关服务单位将直接联络住户跟进。

  至于新申请,住户须按住户人数于明年一月二日起分阶段递交申请。详情如下:

二○一四年一月二日起  开始接受1人住户的新申请
二○一四年二月四日起  开始接受2人住户的新申请
二○一四年三月三日起  开始接受3人或以上住户的新申请
            (即接受所有合资格住户的
            新申请(不论住户人数))

  罗致光博士说:「由于预计可受惠的住户众多,为尽量疏导新申请,住户必须按其相应住户人数分阶段递交申请。项目的申请期直至明年八月二十九日止,住户有非常充裕的时间递交申请,故无须急于在各申请阶段初期,立即递交申请。」

  新申请住户可到服务单位递交申请表。纯长者住户(所有住户成员均为65岁或以上)、纯青年住户(所有住户成员均为24岁或以下)和无家者,可分别到长者服务单位、青少年服务单位和接受无家者申请的服务单位递交申请。

  秘书处及服务单位会审核每份新申请,包括核实资格及查阅所递交的证明文件,并会抽查部分个案,进行家访/探访及入息审查。秘书处在审批申请后,会陆续就所有申请发出申请结果通知信,并会向合资格的申请发放津贴。如住户选择以银行转帐方式领取津贴,津贴将以自动转帐方式直接存入在申请表上填写的指定银行帐户。如选择以抬头支票方式领取津贴,指定申请人须携同香港身份证,前往服务单位领取支票。

  就旧申请住户,请留意会于本月初收到秘书处发出的确认符合受惠资格通知信。新申请住户可于明年一月二日起到服务单位、民政事务总署各区谘询服务中心、社会福利署地区福利办事处及少数族裔人士支援服务中心索取申请表和项目简介,或于基金网页(www.communitycarefund.hk)下载。

  就项目的详细资料,请参阅基金网页。如有查询,可致电秘书处热线2180 6666。



2013年12月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4时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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