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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署理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就《2013年邮政署(修订)规例》动议辩论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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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署理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梁敬国今日(十一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2013年邮政署(修订)规例》动议辩论的总结发言:

代主席:

  首先,我要感谢《2013年邮政署(修订)规例》小组委员会主席即代主席阁下及各位委员,同意规例下调整五项邮政费用的建议,令有关审议工作顺利完成。我亦感谢刚才发言的议员的宝贵意见。

  政府当局今年十月把《2013年邮政署(修订)规例》提交立法会审议。该规例的目的是修订《邮政署规例》(第98章,附属法例A),由二○一三年十二月一日起调整五项邮政服务的费用,包括信箱及信袋租用费、邮包转递费、邮包挂号费、强制挂号费及邮包记录派递费。这些邮政服务的费用多年来未曾作出调整,其中邮包记录派递费於一九九七年三月推出服务时厘订,其他四项费用上次作出调整是一九九五年六月。现时,这些服务均录得营运亏损。

  为收回成本,我们建议调整这些服务的收费,增幅大致弥补自订立有关费用或上次调整有关费用以来至二○一二年十二月的累积通胀。举例来说,九龙中央邮局的小型信箱的租用年费由三百二十元调整为四百元,私人用户首三个月的邮包转递费由一百元调整为一百二十五元,邮包挂号费由十三元调整为十五元五角。预期是次邮政费用调整不会对一般公众带来大影响。调整费用后,这些服务仍未能转亏为盈,事实上,部分服务的亏损仍然相当严重,需要靠补贴支付服务成本。

  香港邮政以营运基金模式运作,财政须自负盈亏,并达致财政司司长指定的回报。为达到这目的,香港邮政一直致力控制成本和增加收入,力求以拓展业务的收益应付连年上涨的运作开支。然而,由於成本持续上涨,尽管收入有所增加,并未能完全抵销开支。邮政署营运基金在二○一一至一二年度开始录得营运亏损,若邮费和邮政费用再不作出调整,营运基金的财政状况将会进一步恶化,服务质素亦难免会受到影响。

  为协助邮政署营运基金的财政状况恢复稳健,避免过度依赖营运基金的储备应付日常的营运开支,我们於今年十月一日起调整主要邮费,此外,建议由今年十二月一日起调整《邮政署规例》下的几项主要邮政费用,该《规例》下的其他多项邮政费用则维持不变。

  在调整主要邮费和部分邮政费用后,香港邮政会一如既往,继续致力开源节流,提高运作效率和开拓切合用家需要的新服务,确保邮政服务不但优质,而且物有所值。此外,我们会不时检讨各项邮费和邮政费用,在考虑邮政署营运基金的财务状况、当前的经济状况、营商环境,以及市民的负担能力等相关因素后,我们会作出适当调整,以期尽量收回成本,减少亏损,同时避免因为相隔一段长时间而导致可能出现较大增幅的情况。

  议员刚才提到关於公务员招聘的问题,其实香港邮政今年十二月便会向立法会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汇报这方面的情况。

  有关香港邮政营运基金的运作模式,其实该模式令香港邮政在业务运作和财政管理上享有较大弹性,有别於一般政府拨款的运作模式,因此香港邮政提供很多不同的服务,因应蒥场需求,提升服务质素。

  香港邮政营运基金在财务和会计上是一个独立个体,但仍属政府部门。如果香港邮政回复为政府拨款部门,部门每年须就其开支预算向中央申请拨款;而部门所有收入亦须拨归库务署。这运作模式将会大大减低香港邮政在发展业务方面的弹性,影响服务质素。同时,香港邮政亦将不能利用有盈利的邮政服务去补贴现在出现亏损的服务。亏损的服务将因此面对更大的加费压力。再者,在政府现行的政策下,厘定政府服务收费时一般会以收回全部成本作为基本原则。即使香港邮政回复为政府拨款部门,仍然需要不时调整邮费和邮政费用。

  我谨此陈辞。多谢代主席。



2013年11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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