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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一题:私人住宅物业交易的统计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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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石礼谦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在本年一月至十月期间,每月由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购入的私人住宅物业和以公司名义购入的私人住宅物业的交易宗数及总值分别为何,并按物业的交易价格提供分项数字(使用与附件一相同格式的表格逐一列出)?

答覆:

主席:

  有关的住宅物业交易的宗数及总值现列于附件二之表一至表十,该资料取自税务局于有关月份收到住宅物业买卖协议的加盖印花申请。现时的加盖印花申请只要求申请人申报买家是否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并不须申报他们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故税务局只能提供非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的买家的有关资料。



2013年11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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