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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将辩论有关正视残疾人士的需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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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立法会将於星期三(十一月二十七日)上午十一时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厅举行会议。在会议上,议员将辩论一项有关正视残疾人士的需要的议案。

  该项议案将由梁耀忠提出,内容为:「本会促请政府在各个政策层面,履行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尤其在医疗、教育、福利、就业及交通等范畴,正视残疾人士的需要,缔造真正共融的社会;有关措施应包括:

  医疗方面─

(一)检讨各项残疾人士政策的残疾定义及改革伤残津贴的定义,删去该等与「丧失百分之一百赚取收入能力」挂钩的不合时宜条文,并改以国际残疾标准及评估方法;

(二)全面检讨及提高伤残津贴金额,让残疾人士足以应付医疗及护理等开支;

  教育方面─

(三)全面检讨融合教育政策,包括资助制度、人手编制及训练、考核制度、持续升学安排,以及整体文化及公众教育,并考虑立法保障残疾学童及有特殊学习需要的学童;

(四)加强推广手语,在中、小学推行手语课程,以及在电视新闻报道中加入手语翻译,促进聋哑人士融入社会;

  福利方面─

(五)增加残疾人士院舍宿位及为严重残疾人士照顾者提供照顾者津贴,保障残疾人士在院舍或社区的生活;

  就业方面─

(六)订立残疾人士就业配额制度,并提供最低工资补贴;政府及资助机构应带头增聘残疾人士,以2%为目标,并公开各部门及机构聘请残疾人士的情况;其他较大型公营机构,如香港铁路有限公司及机场管理局等亦应带头增聘残疾人士;

  交通方面─

(七)扩阔「长者及合资格残疾人士公共交通票价优惠计划」(2元乘车优惠)至12岁以下残疾人士,以及适用於全港专营小巴;及

(八)改善现行无障碍通道及为公营交通工具设立电子路线显示屏和报站系统。」

  叶建源、陈恒镔、王国兴及张超雄将分别就梁耀忠的议案提出修正案。

  李国麟将提出一项有关制订支援少数族裔长者的医疗政策的议案,内容为:「香港少数族裔的人口不断增加,但少数族裔人士,特别是长者,碍於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差异,在生理及心理方面会出现健康问题;少数族裔长者普遍因为语言问题而未能获得清晰的医疗资讯,以致他们未能妥善预防疾病及治疗病患;就此,本会促请政府当局制订支援少数族裔长者的医疗政策,以保障他们的健康。」

  毛孟静、麦美娟、蒋丽芸、何秀兰及刘慧卿将分别就李国麟的议案提出修正案。

  涂谨申将根据《逃犯条例》动议一项拟议决议案,议决就二○一三年十一月六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逃犯(捷克共和国)令》的废除命令期限延展至二○一四年一月八日的会议。

  梁君彦将根据《议事规则》第49E(2)条动议一项议案,内容为:「本会察悉於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提交立法会省览的《2013年邮政署(修订)规例》、《税务(关於收入税项的双重课税宽免和防止逃税)(根西岛)令》、《税务(关於收入税项的双重课税宽免和防止逃税)(意大利共和国)令》及《税务(关於收入税项的双重课税宽免和防止逃税)(卡塔尔国)令》的内务委员会第5/13-14号报告。」

  此外,民政事务局局长将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动议一项拟议决议案,议决批准刑事诉讼程序规则委员会於二○一三年十月四日订立的《2013年刑事案件法律援助(修订)规则》。

  食物及徖生局局长将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动议一项拟议决议案,议决批准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於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订立的《2013年药剂业及毒药(修订)(第6号)规例》及《2013年毒药表(修订)(第6号)规例》。

  在会议上,议员会就不同政策范畴向政府提出二十二项质询,其中六项要求当局作口头答覆。

  公众人士可透过立法会网页(www.legco.gov.hk)索取上述会议的议程。谨请注意,有关的议程可能会作出修订,请参阅立法会网页内关於是次会议议程的最新情况。

  欢迎市民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厅公众席旁听会议;如欲预留座位旁听会议,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3919 3399,座位先到先得。市民亦可透过立法会网页的「网上广播」系统,即场收看或收听会议。



2013年11月2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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