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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局长在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就两家电力公司的《管制计划协议》2013年中期检讨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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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十一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就两家电力公司的《管制计划协议》2013年中期检讨的开场发言∶

  主席、各位委员:

  早晨!按照政府与两家电力公司签订的《管制计划协议》(《协议》)所规定,《协议》任何一方可于二○一三年年内要求修改现有《协议》的任何部分,但除非协议各方就修改签订书面协议,否则所有修改建议均不会生效。所以有关要求令中期检讨有一定的限制。

  政府在开展《协议》中期检讨前已与不同的专家、学者、环保团体和其他持份者进行讨论,广泛收集大家的意见。在考虑过公众意见、过去几年运作《协议》的经验,以及最新的经济状况后,政府向两家电力公司提出了修订《协议》的若干建议,目的是改善《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而惠及电力用户。

  经过多番商议谈判,《协议》各方面原则上已同意就《协议》作出若干修订。在尊重及履行《协议》的原则下,我们认为所达成的修改协议已是现有协议范围内所能达致的不错的方案。修订亦会在一定程度上为电力用户带来实际利益。

  特别在社会大众所关心的节能方面,我们欢迎两电成立基金,利用股东的收益为非商业用户提供资助以进行改善能源的工程。我们认为两电这样做是向前行前了一步,某程度上回应了社会上有关的诉求,亦配合政府推动节能减排方面的工作。我们会促请两电尽快推出有关基金,加强推动节能,惠及社群。

  另外,其他的修订包括几方面,例如:一、提高供电可靠性;二、提高运作效率;三、提高客户服务标准;四、提高周年电费检讨的透明度;以及五、减少电费稳定基金结余,各方面都会对电力用户有利。

  两电认为不应该在中期检讨时对《协议》作出重大改动,所以他们并不同意政府若干修订建议,包括下调准许利润(回报)率。政府不同意两电的立场,并会在完成中期检讨后,随即开展现有《协议》到期后,即二○一八年以后电力市场的规管框架的检讨工作。政府会仔细考虑今次中期检讨所收到的意见,以开展有关检讨。

  我们欢迎各位在稍后的讨论时间中,向大家和及两电公司的代表就中期检讨提出意见。多谢主席。



2013年11月2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4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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