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就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讨论审计署署长第六十一号报告书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今日(十一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就审计署署长第六十一号报告书进行公开聆讯的开场发言:

主席:

  房屋署是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的行政机构,负责执行房委会制定的政策。房屋署负责管理730 000个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的单位。截至二○一三年六月底,轮候公屋的人包括约118 700个一般申请(即长者及家庭申请者)和约115 600个「配额及计分制」下的非长者一人申请者。我欢迎由审计署署长和他的同事所进行独立的衡工量值审计,在房屋署内部审计机制以外,提供重要的外部审计机制。

  审计署署长的报告书确认了房屋署在房委会既定的政策下,有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以尽量合理及公平地运用公屋资源。面对如此庞大的工作和服务范畴,我们承认在日常公屋的管理上,尚有改善的空间,包括理顺处事程序、精简工作流程、改善部门内不同组别之间的协调、加强审查、提高透明度等。一如公众期望,我们会致力确保以最公平及情理兼备的方法去运用公屋资源,以更有效地回应广大合资格市民的住屋需要。

  我们的宗旨,是为没有能力租住私人楼宇的低收入家庭提供公屋,并且以维持轮候册一般申请者的平均轮候时间於约三年为目标。我必须指出,一般申请者的平均轮候时间计算,是根据(一)在过去十二个月内获安置入住公屋的一般申请者轮候时间的平均数,而(二)轮候时间是以轮候册登记日期开始计,直至首次编配公屋为止。目前申请者有三次公屋编配机会,以充分照顾他们的选择。过去,我们已多次在公开场合,包括在立法会会议及向媒体阐述平均轮候时间的定义及其计算基础,但鉴於审计署署长的建议,我们同意加强这方面的宣传,例如在房委会网页及申请指引内加入相关的资讯。

  就增加轮候公屋申请的透明度方面,我们与审计署署长的看法一致,认为有需要定期调查,以找出在轮候册上等候了长时间的个案。事实上,我们自二○一一年开始每年进行了对轮候册申请者安置情况的分析,其中包括在轮候册上轮候时期较长的个案。就二○一三年的分析结果,我们最近亦已在十一月四日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向委员汇报。我们亦计划继续每年进行和公布同类分析。

  一些申请者在申请期间,或因出现不符合资格的条件变化(例如申请人因家庭收入及/或总资产净值超出规定限额等)而令其申请中断直至恢复资格为止,因而会令其整体轮候时间延长。我们会考虑如何就这些延长轮候时间的个案,作出说明,并且使有关的申请者明白其情况。

  鉴於公屋资源紧绌及公屋轮候册申请数目不断增加,我们认为相比非长者一人申请者,公屋单位应继续优先编配予一般申请者(包括家庭申请者和年长申请者)。不过,我们充分明白社会上有建议改善「配额及计分制」。由长远房屋策略督导委员会(下称「长策会」)发表的《长远房屋策略谘询文件》当中,亦提出改善配额及计分制的建议,包括给予年逾四十五岁的申请者额外分数、制订定期检视配额及计分制下申请者的入息和资产的机制等。我们会把长策会有关编配和运用公屋资源的建议、在公众谘询期内所搜集到市民这方面的意见以及审计署署长的观察和建议,转介房委会,以供一并考虑和适当落实。

  就近年公屋轮候册申请人数日益增多和申请者平均轮候时间持续增加,审计署认为房委会需要慎重地检讨「富户政策」。其实长策会有留意到社会人士对「富户政策」的意见分歧,有主张收紧,也有主张放宽甚至取消。其谘询文件现正进一步邀请公众人士就「富户政策」发表意见,以帮助房委会进一步考虑相关问题,以更好地运用公屋资源。

  房屋署制定有效措施,以侦查滥用公屋个案。在二○一三/一四年度,房屋署除了加强前线管理人员侦察公屋单位有否被滥用外,亦额外调派三十名经验丰富的前线管理人员到中央小组,以加强执行打击滥用公屋的工作,并审查额外5 000个租户的入息和资产申报。此外,房屋署亦已加强教育及宣传活动,以提高善用公屋资源的意识。

  房委会在考虑审计署於二○○六/○七年度就宽敞户问题的建议后,於二○○七年通过多项中期措施,并制订「优先处理宽敞户」界限,以按序处理宽敞户个案。房屋署其后分别於二○一○年及二○一三年再就宽敞户政策作出检讨,以及一再修订「优先处理宽敞户」界限,以达致更佳成效。今次,审计署报告书内所列的54 555个尚未解决的宽敞户个案,房委会会继续以务实及情理兼备的政策处理这些个案,目前共有1 765个属於优先处理,其余的个案因涉及长者、残障户及未达至「优先处理宽敞户」居住密度的家庭,房委会不打算轻率处理。

  主席,一如我开始时所言,我欢迎就编配及运用公屋所进行的审计检讨。我要感谢审计署在这次审查中的专业态度,尤其是在确定其报告书前,让房屋署的同事可以回应及厘清当中发现的问题。我们整体上接受报告书的建议,并会跟进及落实。倘有涉及房委会政策者,我们会转交房委会或其辖下小组委员会讨论和审批。

  我们已准备了一些补充资料和有关审计署报告书内提及情况异常的个案清单,以便委员更了解个中的项目。这些资料经已传阅给大家。

  主席,我及房屋署署长及其同事会乐於解答委员的问题。多谢主席。



2013年11月2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3时31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