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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就「设立儿童事务委员会」动议辩论的总结发言(二)(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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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中有不少对具体的政策范畴都有很多具体的意见。我想在此再次强调,特区政府就有关儿童或影响儿童的事宜(包括制订政策和草拟立法建议)作出决定时,一直都把保护儿童和「儿童的最大利益」作为重要的考虑因素。当局也在不同的政策范畴,包括福利、医疗及教育等多方面,制定有利於儿童身心发展需要的政策。

  有议员谈到教育方面,或者我都说说吧。不过今天晚上也有教育局的同事在此,我相信大家所触及的很多具体范畴,我们的同事也有很仔细去聆听,亦会认真去考虑大家的意见。

  不过在此我也可以说几句,在教育方面,当局继续确保学生不会因为缺乏经济能力而无法获得教育。现时修毕小学及初中学生的比率接近百分之一百。自二○○八至○九学年开始,公立学校的免费教育已延伸至12年。我们亦一直在深化教育改革,推出新学制,以促进学生的全人发展及提高学生终身学习能力。我们同时投放额外资源向有特殊需要的儿童提供更优质的支援,并协助少数族裔学生融入社区,帮助非华语学生尽早适应本地教育体系,学好中文。

  就议员提出有关英语学习的问题,教育局希望指出,要儿童学好英语,除了学习正确的文法外,英语的运用和爱好亦同样重要。现行的英语课程推行以课业为本的教学模式,鼓励教师创设情境,训练学生学习运用正确的文法,以英语有效地传递信息。我们的英语课程架构灵活、均衡而开放,重透过多元化的语文活动,配合不同的学习目标、学生的能力和学习风格,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让学生享受学习英语的乐趣之余,亦提升他们的英语水平。

  对於有经济困难的家庭及其儿童的社会援助方面,扶贫委员会在今年九月二十八日举行的扶贫高峰会上公布了香港贫穷情况的相关数据及分析结果。订立贫穷线将有助了解香港的贫穷情况、协助制订扶贫政策及审视相关政策的成效。因应香港贫穷家庭的社会特征及为改善长於贫穷家庭的儿童的生活,政府已表明,在未来制订扶贫措施的其中一个重点方向是研究新措施,聚焦协助基层儿童及青少年向上流动性,减低他们陷於跨代贫穷的机会。

  我们亦会继续通过各种社会保障计划,为有需要的儿童及其家庭提供经济援助,并致力通过综合家庭服务中心,为有需要的个人或家庭提供服务。为特别照顾弱势社群儿童的需要,我们亦已推行儿童身心全面发展服务、儿童发展基金等项目,为他们提供支援以协助他们更有效学习及全人发展。

  关於设置独立机构以落实儿童权利的问题,《儿童权利公约》(《公约》)第4条的规定是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的立法、行政和其他措施以实现《公约》所确认的权利。因此,成立儿童事务委员会只是其中一种可以考虑采取的措施。我们认为现时的安排和政策措施已能有效地实现《公约》所确认的权利,包括:

(一)改善有关儿童政策的制定和协调机制及制定整体儿童发展计划;
(二)加强与非政府组织及儿童的沟通;及
(三)加强推广儿童权利。

  就儿童政策的制定和协调而言,我们希望指出,与儿童福祉有关的事宜涉及多个政策范畴,而每个政策范畴所牵涉的事项也相当复杂。我们现时的安排,是由相关的政策局专责处理属於其政策范畴的事项,例如订立专门法例以保障儿童权利,以及预留资源推行不同政策。如有涉及多个政策范畴的事宜,政策局之间会相互协调,我们亦会通过政务司司长主持的政策委员会,以至行政会议等机制,作出协调。这套运作模式行之有效。

  在制定政策时收集儿童意见方面,现时各政策局都会向相关谘询组织寻求意见。举例说,教育局在设计课程时,会通过学校了解学生的看法。政府当局亦在二○○五年成立了儿童权利论坛,进一步提供平台为非政府组织、儿童及政府,就儿童事务交换意见。自成立以来,论坛讨论了超过30个项目。举例说,保安局和劳工及福利局便分别在二○○九年及二○一二年就进行毒品测试的实际推行方案及立法推行「共同父母责任模式」的事宜谘询论坛的意见。我们在未来会继续参考非政府组织和儿童代表的意见,逐步改善儿童权利论坛的运作,以进一步加强其功能。

  正如我在开场发言所述,特区政府的政策是采取以家庭为本的方法为有需要的儿童和家庭提供适切的服务。秉承有关精神,当局在二○○七年成立家庭议会。过去六年,家庭议会在宣扬家庭核心价值、进行研究、家庭教育及支援工作所涉及的总开支约为7,600万元。当中包括於二○一二年五月推出为期两年的「家事调解试验计划」,资助有意提供家事调解服务的机构,提供服务予经济有困难的家庭,协助他们解决家庭纠纷,并减轻诉讼对家庭成员之间(特别是儿童)的不良影响。家庭议会亦曾讨论儿童身心全面发展服务、支援由内地新来港定居成员的家庭及儿童权利等项目。

  自今年四月一日起,各政策局在制订不同年龄组别(包括儿童)和性别的政策的过程中,必须考虑家庭角度,按家庭议会确立的三组家庭核心价值(即「爱与关怀」、「责任与尊重」及「沟通与和谐」),以及对家庭的结构及功能的影响作为基础,评估各项政策是否对家庭构成影响,并需考虑就对家庭构成影响的政策,谘询家庭议会。我们相信有关安排有助政策局制订更切合妇女、儿童、青少年及长者与家庭有关需要的政策。

  我们亦正逐步加强家庭议会及儿童权利论坛的合作,有关的安排已在家庭议会八月十五日的会议上进行讨论。考虑到家庭议会所担当的角色和职能,家庭议会会继续作为平台,从家庭角度评估为不同年龄和性别人士(包括儿童)所制订的各项政府政策和计划。作为家庭影响评估过程的一环,家庭议会亦会邀请各政策局/部门就有关儿童的重大政策及措施,向家庭议会作简报及谘询。儿童权利论坛亦会在讨论相关议题时,把出席论坛的儿童代表及非政府机构的意见,向家庭议会反映。

  在儿童权利的推广方面,我们在二○一三至一四年度已为儿童权利教育资助计划增拨资源,并且与香港电台合作制作儿童权利电视节目以及播放新的电视宣传片等推广项目,共预留了约215万元,比上一年度的原来预算增加了约百分之五十七。当中二○一三年儿童权利教育资助计划的受资助计划数目比过去大幅增加接近百分之五十,活动参与人数达53,681人次,计划中有多个活动均鼓励儿童全面发展,多了解及参与他们身处的社区,勇於表达意见。我们会继续预留所需资源加强有关方面的推广工作。

  总括而言,特区政府会灵活地运用现时的机制推动儿童的全方位发展,保障儿童的福祉。



2013年11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0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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