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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克勤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答覆∶
问题:
据报,由於内地当局在本年二月展开「绿篱行动」,收紧进口废物的检测标准,所以香港现时积存大量废物有待处理。此外,有环保团体指出,一方面某些环保企业未能在本地回收到足够的废物原材料(例如废玻璃),另一方面有受政府委托的回收公司被发现将三色回收桶收集到的塑胶废物直接送往堆填区丢弃。为加强统筹源头减废及推动回收业发展,政府於今年八月成立了由政务司司长担任主席的「推动回收业可持续发展督导委员会」(督导委员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因绿篱行动而现时积存在本港的废塑胶及「洋垃圾」的数量;若有,数量为何;政府会否协助回收商处理该等积存的废物;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督导委员会至今共召开了多少次会议和商议了哪些事宜,以及有关的跟进工作的进展及成果为何;拟成立的「回收基金」的运作模式为何,以及该基金将如何协助推动社区废物回收;及
(三)鉴於部分环保企业表示经营困难,政府有否充分谘询它们,以了解该等企业需要什么支援;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会否在土地、技术、资金,以及政府采购政策等方面向环保企业提供支援,全方位协助本地环保企业的发展;若会,支援措施的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此问题的(一)至(三)部分,我综合回答如下:
经香港进口到内地的塑胶回收物料,主要分为两大类:(一)从世界各地买入再进口到内地的塑胶回收物料;(二)在香港本地回收得到的塑胶废料。优质的塑胶回收物料是有价值的原材料商品,作为循环再造的生产原材料,这些物料在国际市场上有活跃的交易活动,支持循环经济,有助减少废物弃置量及促进可持续发展。
本港的进出口商在塑胶回收物料的进出口贸易方面非常活跃,过去一直有大量进出口塑胶回收物料经香港进口到内地及其他市场。这些进口塑胶回收物料货柜在港短暂逗留后转口到内地及其他地区,并不会构成积存或成为垃圾而需要弃置的问题。事实上,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在过往三年抽查了超过1,800个不同类型回收物料的货柜,并未发现有受污染的塑胶回收物料进口或转口。
内地执法部门在今年,即二○一三年二月开展「绿篱行动」,按照国家现行的废物进出口管制法规,在全国的口岸加强堵截所有有可能污染环境的违规进口废料,并加紧查验进出口的可回收再用物料,严格执行相关的国家标准。但是,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回收物料不受影响,仍然可以正常进口。
「绿篱行动」开展后,在今年初从本地出口和经本港转口到内地的回收物料的活动是减慢了,数量也下降了。据悉,业界已调低进口本地的回收物料量,部分回收商亦加设回收物料分类的工序,提升其回收物料处理设施的能力(如加装切片及洗水设施等),并同时寻找出口回收物料的其他出路。现时回收物料的转口活动已渐趋稳定及畅顺,在本年三月至八月期间,平均每月有约20万吨塑胶回收物料进口,在港短暂停留后转口到其他地区。环保署联同香港海关在过去数月的联合行动中,加大力度抽查塑胶回收物料的进口货柜,亦无发现进口受污染的塑胶回收物料或生活垃圾的情况。
在「绿篱行动」下,截至十一月中,环保署与香港海关共接获内地通报退港货柜共有226个,涉及回收物料包括金属物料、塑胶物料、纸等。环保署在香港海关的协助下正跟进这些货柜物料的处理安排,其中217个货柜(96%)已运离香港,余下的9个货柜(4%)正在安排离港。在226个退港货柜中,大家特别关注的物料,即塑胶回收物料占121个,当中114个货柜(94%)已运离香港,余下的7个货柜(6%)正在安排离港。本港法例禁止进口废物在港弃置,若进口塑胶回收物料未能在港循环再造,则进口商须负责将它出口到外地处理。环保署在堆填区的运作中有严密的监测措施,防止弃置进口废物。
至於第二类,即本地回收的塑胶物料,质量一般较参差,部分的物料需较长的时间处理,以达到相关进口地的标准,业界也正调整现时工作模式及寻找其他的处理方法。环保署一直与回收业界保持密切的联络,对於一些回收商未能收集的回收塑胶物料,环保署会尽力协调和分流,安排其他出路,避免弃置。同时,我们亦加强了宣传工作,教育市民先源头减废,并做好废物分类,避免回收物料混杂废物及受污染,以提升回收物料的质量,减少后期的回收工序。同时,因应《香港资源循环蓝图2013-2022》提出进一步降低本港废物弃置量的目标,政府亦正积极研究协助业界更有效处理各种可回收物料的方案。
政府在本年八月成立推动回收业可持续发展督导委员会,由政务司司长主持,将加大力度推动回收业的健康发展。督导委员会的工作包括检讨现时本地收集和弃置回收物的情况、相关的政策和支援措施,以及研究各项积极可行的方法以支援回收业,包括研究成立「回收基金」及其运作模式,以及改善社区回收网络等。此外,督导委员会将透过公众教育及社区参与计划,探讨如何推动公众支持回收,并鼓励相关的技术研究及推动业内人手的培训和发展。
政府现正推行的扶助政策措施包括(一)推行「废物源头分类计划」,鼓励市民在源头把废物分类,以增加回收物料的供应;(二)透过短期租约提供合适的政府土地,专供回收商投标租用;(三)建设环保园,为循环再造业提供相宜的土地作长期发展;(四)带头实施和推动环保采购,增加再造物品及环保产品的市场需求;(五)推行「生产者责任计划」,向指定的产品征收费用,以支付有关产品的回收再造成本;(六)透过「创新科技基金」及「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鼓励发展循环再造技术,和资助购置废物回收设施;以及(七)计划在公众货物装卸区划出适当泊位,提供稳定的出口设施,专供回收业使用。在此基础上,政府会继续优化有关策略、措施及配套,推动回收业可持续发展。
督导委员会在八月召开首次会议后,在十月和十一月与回收业界和相关持份者举行了两次大、小型会议,就如何推动本港回收业可持续发展及为业界提供支援等议题,听取业界、环保团体、非政府组织、社区组织、学术界、议会及其他委员会代表的意见。在未来数月,政府会针对不同的可回收物类别联络相关的回收业界和持份者,更深入了解个别可回收物类别行业的结构,从而为每个类别研究合适的支援方案和措施。有关成立「回收基金」的建议,我们会一并深入研究。
多谢主席。
完
2013年11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0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