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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局长出席立法会会议后会见传媒谈话内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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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十一月二十日)出席立法会会议后,就将「不包括的土地」纳入郊野公园范围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有报道指乡议局会於下月立法会审议将西贡大浪西湾纳入郊野公园的时候包围立法会,局方有何回应?有没有跟刘皇发议员商讨?

环境局局长:今次将大浪西湾纳入郊野公园是回应社会主流的意见,从二○一○年西湾(西湾村)事件之后,政府按部就班将相关的村落纳入郊野公园,希望做到一个平衡。我在此重申,一方面我们尊重当地土地拥有人的权益,所以土地纳入郊野公园后,都不会影响现有的土地用途,包括农地以至屋宇方面,亦如我较早前提过,我们发出了一些指引,更清晰地厘订将来如果他们要增建这些小型屋宇,都有一个清楚、清晰的方向和步骤。同时,我们也很努力希望与相关的村落沟通,希望能够加大社会的资源做到平衡,譬如将土地纳入郊野公园后,可以在硬件和软件上都有投放,例如厕所、路牌,以至管理方面包括植物管理、垃圾清理等等,都可以透过渔护署(渔农自然护理署)的工作去改善相关村落的环境,达致双赢的局面,即是说村民(生活)环境方面会改善,同时市民前往该处郊游都有得益。至於其他乡村的诉求,譬如经营简单的士多,我们相关的同事都在积极地努力工作,希望透过跨部门的合作,尽力回应相关村落的诉求。

记者:局长,想问如果村民真的包围立法会,会否担心引起很大的影响?另外,有关鲁连城事件,只是罚款五千元,有否觉得现时法例没有阻吓力?

环境局局长:你提了两个问题,我先回答第二个问题。为何今次要有规范上的修改,正正就是要防止或令到类似的事件如果再发生时会有更加妥善的处理。如果纳入郊野公园之后,渔护署相关的同事在巡查相关的地方时会更加有效和有系统,这样便可以更加有效去防止类似事件再发生。当然,如果有什么事件发生时,在规范上可以更加优化是社会的期望。至於你第一个提问,我想大家都会尽量沟通,以道理去商讨,所以在这方面我们都会尊重和明白乡民的行动和诉求,希望按大家不同的道理去沟通,并且可以得到结论。



2013年11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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