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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一题:物业的应课差饷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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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单仲偕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截至(i)二零一一年四月一日、(ii)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及(iii)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已估价物业根据其按月计算的应课差饷租值划分的数目、百分比,以及累计百分比分别为何(使用与附件一相同格式的表格逐年列出)?

答覆:

主席:

  在问题所提述年度已估价物业单位的应课差饷租值的资料,现表列于附件二。



2013年11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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