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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第三代流动服务使用的1.9-2.2吉赫频带频谱在现有频谱指配期届满后的安排及频谱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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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通讯事务管理局发出:

  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今日(十一月十五日)公布决定就1.9-2.2吉赫频带内118.4兆赫成对频谱(3G频谱)於二○一六年十月现有指配期届满时,采用行政指配兼市场主导的「混合方案」予以重新指配。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亦於今日公布将会透过附属法例而订明的相关频谱使用费的厘定方法。

  在「混合方案」下,四家现有3G流动网络营办商(现有3G营办商),即香港移动通讯有限公司、Hong Kong Telecommunications (HKT) Limited、和记电话有限公司与数码通电讯有限公司均获赋予优先权,每家可获重新指配其目前所持三分之二(或19.8兆赫)3G频谱(优先权频谱)。余下的3G频谱会通过拍卖方式重新指配(重新拍卖频谱)。在1.9-2.2吉赫频带内的20兆赫不成对频谱,自二○○一年被指配后一直闲置,待现有指配期届满后会被放回储备。

  通讯局发言人表示:「通讯局已考虑多个因素才作出决定,包括其在相关法例下的法定职责、政府於二○○七年公布的《无线电频谱政策纲要》所载的频谱管理原则、在两轮为期合共七个月的谘询中收集到的看法及意见、政府委聘顾问对服务影响进行研究的结果(研究结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的政策观点,以及通讯局本身所作的独立评估。」

  《无线电频谱政策纲要》订明两项与是次重新指配频谱尤其相关的指导原则。第一,当通讯局认为非政府服务提供者很可能对频谱有竞争性的需求时,均会采用市场主导模式管理频谱,除非有凌驾性的公共政策考虑因素,则作别论。第二,频谱於指配期届满时,频谱受配者不应对频谱指配期获得续期,或对频谱指配期获得续期的优先权,存有任何合理期望。

  通讯局发言人称:「通讯局从两轮谘询收到的意见书清楚得知,市场对3G频谱有强大的竞争性需求。有鉴於此,通讯局理应采用谘询中拟议的方案二,即重新拍卖所有3G频谱的完全市场主导模式,以重新指配3G频谱,除非有凌驾性的公共政策考虑因素,则作别论。」

  然而,通讯局同意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的观点,即方案二可能对服务质素和接收造成严重而长远的影响,尤其是於过渡期在室内范围而言,这构成凌驾性的公共政策考虑因素,令通讯局有需要在重新指配3G频谱时,偏离方案二的纯粹市场主导模式。因此,通讯局认为不应采用方案二。通讯局对余下两个方案──方案一的行政指配模式与方案三的混合模式,在达致重新指配频谱的四个目标的表现进行评估。

  发言人解释:「就第一个目标──确保客户服务得以延续而言,通讯局同意,透过延续现有3G频谱的指配期,方案一有达到大致平稳过渡的优势,服务延续性从而得以维持。通讯局经考虑研究结果和进行其独立评估后,认为方案三亦能合理地确保服务延续性。此外,如实施合适的缓解措施,在方案三下因个别3G频谱持有量减少而可能引致服务质素下降的问题可有效纾缓。」

  至於第二个目标──确保善用频谱,方案一更有可能逊於方案三。通讯局经审慎考虑后,认为如方案一般的永久指配频谱方式给频谱受配者带来较少诱因和压力使其积极提升频谱效率。相反,方案三可以至少三种不同方式令频谱更加得以善用。首先,由於频谱属有限的公共资源,拍卖频谱应能把频谱指配予最珍惜和被视为最能善用频谱的营办商。第二,不同流动网络营办商对频谱的需求可能各异,频谱拍卖让各营办商有机会检视并完善其频谱持有量。第三,方案三亦让现有3G营办商有机会获取3G频谱以建立较宽频带的毗连频段,使他们可及早充分利用增强版长期演进技术(LTE-Advanced)的潜力。

  发言人解释:「就第三个目标──促进有效竞争而言,方案三较方案一更有可能达到目标,因前者开放机会予新营办商进入流动市场,而后者则抹煞这个可能性,尤其是考虑到在终止模拟地面电视服务和完成跨境频谱协调以得到数码红利前,未来数年不大可能有新频谱供应。流动网络营办商亦可藉方案三给予的机会,按其商业考虑因素合理调整其频谱持有量,让他们能更有效地在市场上竞争。」

  至於第四个目标,通讯局认为,与方案一相比,方案三更有可能对新的3G频谱受配者与现有营办商起鼓励投资和推广创新服务的作用。新的3G频谱受配者会投入资金,令他们获取的频谱投入服务。现有3G营办商通过行使优先权获指配三分之二的3G频谱,将能保持其3G服务的现有水平,他们须继续投放资源以提升其3G网络基础设施。至於在拍卖中未能投得或选择不竞投任何3G频谱的现有3G营办商,很可能会投资於基础设施以提升其网络容量,藉此弥补频谱量的减少。方案一则不能以同样方式刺激投资。最后,让相关的现有3G营办商有机会建立较现时30兆赫成对3G频谱更宽频带的毗连频段,有助他们推出更多创新服务。

  发言人总结:「总括而言,通讯局决定采用混合模式,因该方案最能达致重新指配频谱的多重目标。」

  今日作出公布,可让现有3G营办商有约三年的事先通知期,为有关频谱的重新指配作好准备。就重新指配「重新拍卖频谱」的拍卖预期於二○一四年第四季举行,将开放予所有有兴趣人士竞投。现有3G营办商会於拍卖举行前,获赋予「优先权频谱」续期的优先权。

  有关频谱使用费方面,「重新拍卖频谱」的频谱使用费将由拍卖厘定,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认为应把拍卖底价定为每兆赫4,800万元。至於以行政方式向现有3G营办商提供的「优先权频谱」,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认为应把频谱使用费定为每兆赫6,600万元,或是经拍卖厘定「重新拍卖频谱」使用费的平均值,两者以金额较高者为准。在重新指配安排下,现有3G营办商须於拍卖举行前决定是否行使其优先权。为使现有3G营办商在作出决定时知悉其财政承担的幅度,「优先权频谱」的频谱使用费将设上限,为每兆赫8,600万元。

  上述重新指配的有关安排的详情,请参阅今日公布的声明,网址:www.coms-auth.hk/filemanager/statement/tc/upload/237/ca_statements20131115_tc.pdf。

  此外,《重新指配1.9-2.2吉赫频带内的频谱采用行政指配兼市场主导的混合模式对服务质素及客户的影响》的顾问报告亦於今日公布,并载於下列网址:www.ofca.gov.hk/filemanager/ofca/common/reports/consultancy/cr_201311_01_tc.pdf。




2013年11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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