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烧味卤味店被罚暂停营业两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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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一间烧味卤味店经营者因没有妥善贮存处所内未加掩盖的食物及非法扩展营业范围,屡次违反《食物业规例》,被食物环境生署(食环署)署长暂时吊销牌照十四天。
店铺名为「利苑」,位於显径街市14号档,由今日(十一月十五日)至十一月二十八日须暂停营业。
食环署发言人说:「有关店铺经营者因上述违例事项,今年五月及七月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一千二百元。本署亦根据违例记分制记下持牌人十五分,店铺因此须停牌十四天。」
有关持牌人三月及五月亦因相同违例事项,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一千七百元,因而被记下十五分,店铺於七月被暂时吊销牌照七天。
发言人提醒食物业处所持牌人必须遵守《食物业规例》,否则牌照可能被暂时吊销或取消。
持牌的食物业处所须在处所入口附近的显眼处展示已领有牌照的告示,以资识别。此外,市民亦可浏览食环署网页(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licence-type.html)查阅持牌食物业处所的名单。
完
2013年11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