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司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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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今日(十一月十四日)宣布委任区域法院法官彭宝琴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任命於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有关任命由行政长官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而作出。
其他的司法人员任命,将於适当时间公布。
彭宝琴法官的简历如下:
彭宝琴法官於一九六二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五年在香港大学取得社会科学学士学位,一九九三年通过英国曼彻斯特城市大学的法律专业共同试,一九九四年及二○○一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专业证书及法学硕士学位。一九九四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九五年加入前律政署出任检察官,一九九八年晋升为高级政府律师,二○○七年获委任为副首席政府律师。二○一○年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
完
2013年11月1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