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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九题:从菲律宾进口货品、受聘来港的家佣及文化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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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单仲偕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黎栋国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近日有政党建议对菲律宾实施各种制裁措施,迫使菲律宾政府答应马尼拉人质事件的伤者及死者家属提出的四项诉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政府每年用於采购菲律宾货品的开支;

(二)过去三年,每年从菲律宾进口的货品总值,并按附表一的货品类别列出分项数字;

(三)是否知悉,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法定机构及受政府资助的演艺团体在过去三年,邀请菲律宾的相关团体来港参与文化交流活动的次数,并按发出邀请的单位及年份以附表二列出;及

(四)过去五年,每年首次获批来港工作的菲律宾籍家庭佣工的人数?

答覆:

主席:

  现就提问回覆如下:

(一)根据政府物流服务署的纪录,在过往三年的大型政府采购中,有一宗在二○一一年批出的合约内有来自菲律宾的货品,金额约为十三万元。另一宗在二○一二年批出为政府车辆供应液态石油气总值七十万元的合约,货品有三个来源地包括菲律宾,但实际提供的货品中有多少来自菲律宾则不详。至於各部门直接采购的货品,由於涉及金额及数量较少,一般只会要求供应商提供货品牌子及型号等资料,并无货品来源地的相关资料。

(二)过去三年,香港由菲律宾进口货品数字载於附表三。

(三)过去三年,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法定机构及受政府资助的演艺团体邀请菲律宾的相关团体来港参与文化交流活动的次数载於附表四。

(四)二○○八年至二○一二年,菲律宾籍家庭佣工从海外受聘来港获批签证的宗数载於附表五。

  入境事务处没有备存首次获批来港工作菲律宾籍家庭佣工人数的资料。



2013年11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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